鼎城区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财政预算公开
鼎城区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
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0年1月9日在鼎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上
鼎城区财政局局长 刘 俊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我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区财税部门面临经济下行和减税降费的压力,紧紧围绕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不断强化收入征管,科学安排支出,狠抓资金监管,确保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较好地保障了各项重点支出,财政预算执行基本平稳。
(一) 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收入执行情况: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4092万元,同口径比上年(下同)增加28870万元,增长12.82%。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3931万元,增加16172万元,增长11.74%;上划收入完成100161万元,增加12698万元,增长14.5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108034万元,增加10422万元,增长10.68%;非税收入完成45897万元,增加5750万元,增长14.32%,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9.82%。
支出执行情况: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30067万元,增加112262万元,增长21.68%。剔除上级指定专门用途的专项和上年结转支出160581万元,地方可用财力安排的支出完成469486万元(含专项转移支付),为预算的114.29%。
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3931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409053万元,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61766万元,加上年结转收入28242万元,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621万元,加调入资金(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623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72993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0067万元,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及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1266万元,加上解支出10097万元,加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4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70184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转下年支出2808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2019年,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9919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7253万元,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1340万元,加上年结转收入24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410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4041万元,加上解支出200万元,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741万元,加调出资金(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623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383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转下年支出2705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2019年,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45万元,加上年结转收入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4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万元,加调出资金(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34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44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转下年支出5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
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共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34408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61181万元、财政补贴收入7044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32824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25482万元、大病保险支出477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7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584万元,加上年结余84133万元,年终滚存结余85717万元。
从支出总体情况来看,主要强化了以下方面的保障:一是严格落实“三保”支出。严格按照上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要求,对人员工资待遇足额安排、及时拨付。按照定额标准安排公用经费和单位运转经费,乡镇(街道)的基本运转保障经费不足100万元的补齐100万元;村(农村社区)的基本运转保障经费不足18万元的补齐18万元(不含惠民项目资金3万元),对行政村村平增加1万元;城市社区的基本运转保障经费不足25万元的补齐25万元(不含惠民项目资金7万元)。加大教育科技文化投入。区级投入5046万元用于薄弱学校建设,投入3000万元新建蔡家岗小学,投入1.3亿元新建永安小学,整合原财校、江南中学和江南小学办学资源,有效化解大班额问题。开展文化惠民活动、举办送戏下乡惠民演出128场,支持百团大赛和全民健身。投入3000万元完成了档案馆主体工程建设,投入2000万元完善融媒体中心建设。强化惠民政策落实。积极筹措资金落实退职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城乡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计划生育对象的扶助;支持乡镇敬老院建设、落实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510元/月提高到550元/月、月人均补助水平由350元提高到368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330元/月提高到350元/月、月人均补助水平由180元提高到210元;发放孤残儿童基本生活费、百岁老人生活补贴、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落实城乡医疗救助、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政策和各类优抚对象的待遇等。二是积极助力“三大攻坚战”。全年共安排专项扶贫资金7601万元,实施精准扶贫,支持产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助推1693户、4323人预期脱贫。本级投入资金5132万元、争取上级投入资金1.94亿元,对石板滩石煤矿区进行生态环境修复、全区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和水土污染防治等,全面落实环保治理工作任务。进一步建立健全债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债务化解方案的进度与要求,妥善化解政府隐性债务。三是大力支持经济发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格按照上级政策与要求,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和措施,全年减少税费3.3亿元、区级减少收入1.35亿元惠及全区企业。加大企业扶持。为高新园区安排定额补助6000万元。设立工业发展引导资金、“三产”发展引导资金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引导支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积极为64家企业争取上级专项资金3293万元,鼎城财鑫、省农信公司为157家企业融资2.2亿元,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四是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城市建设。围绕“乡村振兴”,逐步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全年安排农林水资金13.68亿元、整合涉农资金1.07亿元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和镇村环境整治。争取专项债1.2亿元支持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发放惠农补贴资金4.8亿元、各类扶贫补贴资金0.47亿元。筹措资金近10亿元支持过江隧道建设,安排资金4950万元支持城市基础设施维修、绿化管养、城市创建等,安排专项资金3700万元开展环卫市场化服务。
需要说明的是,市区财政结算尚未办理,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结算后的上述各项预算执行情况。
(二)落实区人大有关决议情况
2019年,全区财税部门紧跟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狠抓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1.切实加强收入征管。一是强化税源管理。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源的动态监控,加强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小税种税收入库管理,在严格落实上级“减税降费”政策的前提下,科学征管,做到“颗粒归仓”。二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坚持依法征收,在不断提高收入质量的同时,做到“应收尽收”。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沟通,及时关注土地挂牌出让情况,确保国土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三是强化争资争项工作。牵头制定了争资争项考核奖励办法,调动各单位围绕农村公路、义务教育、污染防治、水利设施、高新产业等政策方向争资争项工作积极性。全年争取上级基本建设资金15亿元以上。
2.大力优化支出结构。财政部门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各项举措,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一是优先保障基本支出。优先安排“三保”支出,兜牢“三保”底线。二是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切实增加扶贫、环保、教育、农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重点支出,保障和改善民生,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三是压减一般性支出。按照不低于10%的压减比例,收回一般性支出3027万元。对“三公”经费实行预警管控,确保只降不升。四是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加大项目资金的整合和统筹力度。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整合,优化专项资金的申报、支付和管理机制,实行源头整合、项目整合,定期清理结转结余资金。
3.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一是严格预算约束。禁止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减少预算的追加和调整,年中除中央、省、市、区出台重大决策部署,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正常的增人增资需增加支出外,原则上不予追加经费,新增支出采取调整部门支出预算的方式解决,克服支出进度慢与不断要求追加并存的矛盾现象。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执行率偏低和低效无效预算支出予以压缩和取消。二是加强资金绩效管理。逐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管理范围延伸到乡镇、街道办事处,新增社保基金绩效评价试点。强化结果应用,今年编制预算时共应用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11个,其中:取消项目4个、金额596.4万元,调减项目4个、金额139万元,调增项目1个、金额220万元,落实问题整改收回财政资金32.43万元。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区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对接,实时全面监控专项资金。强化财政职能监管。完善内控制度,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进一步规范财政评审行为,严把送审、评审和审批关,推行“三级审核”制度,实行业务信息化管理,全年共完成评审项目367个,送审金额30.98亿元,净审减金额4.04亿元,综合审减率达13.04%。全面清理国有资产和规范国有资产监管,构建国有资产管理新模式,全年实现国有资产处置收益2.3亿元。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程序,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模式,对采购活动监督过程在网上“一网打尽”,全年共完成采购项目514个,签约采购合同5.07亿元,节约资金0.78亿元。三是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对预算执行实行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强化责任追究。深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都要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涉密部门按规定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同时要按要求细化公开内容,并在区财政批复部门预算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4.严格防范债务风险。一是完善债务管理机制。健全债务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政府债务风险评估、预警、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发挥政府债务统计监测系统作用,强化对隐性债务的动态监控。健全债务预算管理制度,将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债务管理情况。二是抓好债务化解工作。一方面,加大债务管控力度,禁止违规新增债务。另一方面,通过加大资产处置、压减整合一般性专项及向上争资争项等方法与措施,多方筹集资金,按要求和进度化解债务。三是强化融资平台管理。加快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强化平台公司债务及日常资金监管,禁止违规举债融资行为,保证公司还本付息、借新还旧资金不断链,风险事件不发生。
各位代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方面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支矛盾前所未有,从收入来看,由于受经济下行和减税降费的影响,财政增收十分困难,本级财力不足。从支出来看,人员增支、民生政策性配套等支出刚性增长,加之脱贫攻坚、环保治理、债务还本付息及支持经济发展等支出需求较大,财政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二是债务包袱沉重,目前我区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依然存在一定的风险,特别是近些年还本付息压力大,对财政运行有较大影响。三是预算管理与执行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有部分单位仍然存在收入征管不到位、“三公”经费支出不规范、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专项资金绩效不高、预算支出进度不快等问题。这些问题,都有待在今后切实加以克服和解决。
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20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提升财政收入质量,深入实施“开放强市、产业立市” 战略,紧扣“抢抓新机遇,建设新江南”发展总要求,严格执行“过紧日子”措施,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债务风险防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力度,为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收入总计安排607635万元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66246万元,增加12315万元,增长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79501万元,增长10%)。
①税务局121897万元,其中地方税收收入按上年完成数增长8%安排116677万元,教育费附加收入按上年完成数增长8%安排5220万元。
②非税局44349万元,按上年完成数增长8%安排。
(2)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130764万元,主要包括:税收返还5965万元、“省管县”体制基数补助2442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47280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10792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13755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10430万元、部门下放基数补助4368万元、江北税收补助4662万元、农商行税收征管权调整补助1853万元、城市建设市补助2000万元等。
(3)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25000万元。
(4)上级专项补助收入120000万元。
(5)调入资金(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7538万元。
(6)上年结转收入28087万元。
2.支出总计安排60763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9207万元。
①地方可用财力安排支出324207万元。其中,工资性支出14154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奖励工资、绩效奖励和综治考核奖励等),社会保障缴费19373万元,住房公积金92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341万元,部门及基层运转保障等公用支出27204万元,专项支出88053万元,非税拨款17449万元。
②专项转移支付列支125000万元。
③上级专项补助列支120000万元。
(2)上解支出10341万元。其中,体制上解319万元,专项上解10022万元(含出口退税上解32万元、中央借款和贡献款283万元、税务经费上划420万元、农业税价差上解423万元、部门上划191万元、粮食风险基金和挂账贴息上解698万元、体制改革上解省298万元、教育费附加上解190万元、检法经费基数上划2802万元、定额上解市124万元、石门桥代管上解市1870万元、烟叶复烤公司税收上解1101万元等)。
(3)预计结转下年支出28087万元。
2020年支出安排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压一般、防风险、提绩效”的原则,重点向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倾斜:
一是坚守底线,全力保障“三保”支出。按标准安排21.87亿元,保障人员工资待遇及时发放和区直单位、乡镇、村、社区正常运转。安排民生支出5.35亿元,按政策安排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方面的支出,保障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二是突出重点,全力支持“三大攻坚战”。集中财力加大脱贫攻坚、污染防治、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投入,通过预算安排偿债资金5.33亿元用于化债,防范债务风险。
三是服务发展,全力支持重点项目与产业。积极争取资金加大对高新区投入,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设立各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落实中小企业的各项帮扶政策,引导和扶持全区产业发展。安排建设资金3.2亿元,积极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人文化宫和常德画墙等重点项目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6900万元。其中,国土出让收入105000万元,其他基金收入19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转收入2705万元。
3.上解支出126万元(国土出让收入定额上解90万元、专项债券发行费上解36万元)。
4.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支出67619万元。
5.政府性基金预算非税拨款1900万元。
6.调出资金(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37255万元。
7.预计结转下年2705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2020年,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要求,对全区5家国有企业(江南新城公司、阳明湖公司、自来水公司、鼎盛粮食集团、兴隆公司)纳入编制范围。经核实后,确定对2019年实现利润(股利)的3家国有企业(江南新城公司、阳明湖公司、兴隆公司)收取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对江南新城公司、阳明湖公司的净利润,按照30%上缴比例收取;对兴隆公司的股利,按照40%国有股权比例全额收取,共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83万元(江南新城公司82万元、阳明湖公司21万元、兴隆公司180万元),同时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全部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具体安排详见2020年鼎城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
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险种分别编制,范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47595万元,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35716万元,收支相抵,本年结余11879万元,加上上年结余8571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97596万元。具体安排详见2020年鼎城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总表。
为确保完成2020年预算和财政工作任务,我们将着重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1.全力抓收入稳增长。加大实体经济发展扶持力度,培植主体财源税源,培育增收潜力。强化税源管控,细化征管措施,落实征收责任,堵塞征管漏洞,确保“均衡入库、颗粒归仓”。强化非税统筹任务意识,发挥职能职责,全力执法创收,加大清收力度,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规范矿产资源、河道砂石管理,深入挖潜,增加收益。国土部门要科学储地、推地,降低国土收入短收风险。继续加大争资争项力度,积极争取指标、争取项目、争取资金,缓解财政压力。
2.大力控支出保平衡。财政支出要坚持预算法定原则,严格按照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除政策性增支及应急救灾支出外,原则上不予追加支出。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各项措施,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对全区工作性、事务性等一般项目打包后再压减10%予以安排。严管资金的拨付与使用,国库集中支付部门对细化不具体、不合规或不合法的支出不予办理支付手续。对预算包干指标按序时进度审核,对专项资金按项目进度审核。除有特殊管理要求外,所有专项资金一律由财政直达用款单位。各预算单位不得向非支出责任单位安排资金。
3.倾力保运转惠民生。要集中财力支持脱贫攻坚、环保治理、风险防控,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原则安排支出,按照上级考核要求落实乡镇(街道)、村(居)组织和城市社区的基本运转保障经费。科学安排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方面的支出,强化民生保障力度。
4.强力管资金提绩效。一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制定专项资金整合方案和目标,加大各类专项资金的整合力度。加强国库往来清理力度,坚决收回往来欠款。盘活存量资金,除在建工程等跨年滚动项目外,对结转超过一年的区级资金、两年的上级资金以及无需继续使用或当年未分配下达到具体项目和单位的资金,一律收回财政统筹使用。二是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将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范围,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流程,加强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落实绩效评价问题整改,坚决将评价结果作为下年预算安排的依据。三是强化财政职能监管。要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检查、财政投资评审、政府采购、国资监督、“三公”经费等方面的管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作用,提升财政资金效益。
5.着力控债务防风险。牢牢守住政府隐性债务不新增、借新还息不发生、“三保”资金不断链的工作底线,将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加大政府性债务管控力度,确保综合债务率不进入更高预警区间。强化平台公司债务及日常资金监管,禁止违规举债融资行为。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的审批与监管,从源头控制债务发生。充分发挥政府债务统计监测系统的作用,强化对隐性债务的动态监控。多方筹集资金,按要求和进度化解债务。
新的一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财政工作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下,振奋精神,务实创新工作,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1、2020年人大报告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