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鼎城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01-27 09:08 信息来源:鼎城区财政局
字号:【

鼎城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

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1月10日在鼎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鼎城区财政局局长王志新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我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区财税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不断加强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监管,确保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较好地保障了各项重点支出,财政预算执行平稳。

(一)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收入执行情况: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0352万元,同口径比上年(下同)增加33409万元,增长2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完成135606万元,增加17454万元,增长14.77%;上划收入完成64746万元,增加15955万元,增长32.70%。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81417万元,增加16986万元,增长26.36%(其中:国税区级完成28564万元,增加14217万元,按营改增政策同口径增长30.03%;地税区级完成52853万元,增加2769万元,按营改增政策同口径增长48.35%);非税收入完成54189万元,增加468万元,增长0.87%(按上级要求压减非税收入规模),占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的39.96%。

支出执行情况: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支出完成479934万元,增加53284万元,增长12.49%。剔除上级指定专门用途的专项和上年结转支出138473万元,地方可用财力安排的支出完成341461万元(含专项转移支付),为预算的98.23%。

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135606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305866万元,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64901万元,加上年结转收入30647万元,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989万元,加调入资金(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3103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780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支出479934万元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及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3651万元,加上解支出7778万元,加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5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54892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转下年支出2911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2017年,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616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7520万元,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643万元,加上年结转收入25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533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891万元,加上解支出217万元,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643万元,加调出资金(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310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5078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转下年支出257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2017年,由于我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额很小,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按年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计划将经营收益直接纳入了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因此年终未单独体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

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共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4707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50437万元、财政补贴收入6332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09930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07247万元、大病保险支出214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35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4777万元,加上年结余49418万元,年终滚存结余54195万元。

从收支总体情况来看,主要对以下方面进行了重点保障:在人员待遇保障方面,按政策标准落实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各项待遇,绩效奖励提高到1.5万元/人年,落实了社会管理综治考核奖励,将津补贴(绩效工资)全额纳入住房公积金计提范围。在教育文化方面,整合资金3000万元用于全区中小学校信息化建设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建设与改造。安排各类学生资助资金933万元及时救助特困家庭学生。投入资金近1亿元用于永安小学建设和江南小学整体搬迁,缓解城区学校学位不足的问题。投入资金500万元创建省级现代公共文化体系示范区,对21个乡镇255个村的文化活动场所进行提质改造。安排文化专项引导资金300万元,开展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文化活动。在社会保障方面,全年拨付社会保险基金10.99亿元,确保了全区各类享受对象的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拨付社会保障资金13.35亿元,强化社会保障和提高社会救助水平。精准扶助和大幅提升弱势群体生活水平,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差320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160元,农村特困人员生活费标准统一调标到5000元/人年,城市三无人员生活费标准调标到7800元/人年。投入资金6200万元改造农村危房户2520户。在医疗卫生和计生方面,全年拨付资金6.22亿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血吸虫疫区病人救治等方面,逐步保障基层医疗人员待遇和改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条件,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城镇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奖励等惠民政策。在农业农村方面,落实资金5472万元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完成上级脱贫攻坚任务。筹集支农资金6.2亿元,通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农村道路安防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扶持重点农业产业发展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在支持经济发展方面,兑现落实各项招商优惠政策,安排资金1亿元加强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大力支持高新产业园发展,安排资金近2500万元落实中小企业的各项帮扶政策。积极支持沅江画墙、善卷防洪大堤、沅澧快速干线、临江棚改、阳明湖开发等重点项目建设,改善城市与基础设施环境。整合资金5000万元扶持优质稻产业、油茶产业、蔬菜产业等特色农业产业,培育农业精品品牌。设立“三产”发展引导资金300万元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出台优惠政策,引导和支持物流、旅游、金融、商贸等产业发展。

需要说明的是,市区财政尚未办理结算,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结算后的上述各项预算执行情况。

(二)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2017年,全区财税部门全面贯彻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有关决议,着重强化了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努力挖潜增收。面对宏观经济趋紧和经济下行、“营改增”政策性减收等因素叠加的不利局面,财政部门加快支持重点项目推进力度,优化财政扶持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支持高新产业园区发展,重点服务“中联重科、中烟集团、中国建材”等战略企业,努力培育经济和财源新增长点。与此同时,各财税征管部门自加压力,挖潜增收,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了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登上20亿元台阶”目标、地方收入实现了预期增长目标。二是强化民生保障。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增加了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方面的支出,着力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福祉,全年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77.5%,比上年提高了0.9个百分点。特别是加大了乡村基层投入力度,支持255个村开展了村居服务平台建设,并提高村居保障力度,预算调整追加村居运转经费1000万元,村级低限运转经费村平达到21.5万元。三是严格预算执行。严格按照“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的原则,经区人代会审查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或改变。财政部门根据批准的预算,加快支出拨付进度,并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增强预算刚性和严肃性。四是深化财政改革。进一步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建立健全了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相互衔接的政府全口径预算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开透明的预决算制度,逐步扩大和细化了政府预决算的公开范围和公开内容,形成了财政预决算公开的长效机制和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201个专项(资金额4.9亿元)进行绩效目标申报,评价区本级资金1.9亿元,单位整改指出的问题87个,建立完善单位相关制度40个,补缴税款18.44万元,财政收回资金45.68万元。2018年专项预算共应用评价结果10个,其中调增2个、调增预算资金360.96万元,调减1个、调减预算资金20万元,收回单位挤占挪用及结余专项资金124.89万元。财政部拟向国务院推荐我区预算绩效管理经验。强化财税信息监管系统建设,不断完善全区财税征管一体化信息系统、非税征管系统、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动态管理系统、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五大平台”,逐步实现信息共享和重点动态监控。

各位代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方面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收入增长的形势比较严峻。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了20亿元,比上年增加3.3亿元。但目前我区实体经济发展仍然比较困难,特别是全区工业发展仍没有完全走出低谷,主体税源缺乏。加之以前充当财政收入稳定调节器的非税收入,受全省压减非税比重的影响,稳定作用再难以发挥。再加上“营改增” 减税效应、结构性减税、降低宏观税负等政策相继实施,我区的财政收入形势依然严峻。二是支出保障的压力巨大。从近两年的预算编制来看,收入越来越紧,支出越来越大,平衡任务艰巨。每年新增的财力都预算细化安排到了具体项目,而执行中超预算支出项目仍然很多,如重点项目建设、人员待遇提标、融资贷款还本付息、为民办实事资金配套、新增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等。三是预算管理与执行水平有待提高。项目支出内容不具体、细化不够,项目绩效目标不清晰等。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力不强,预算编制与实际需求脱节。国有资产重购置轻管理,部分单位存在随意变卖处置等现象。预算执行约束性不强,要求追加经费的申请有增无减,部分单位“三公”经费管控不严等。这些问题,都有待在今后切实加以克服和解决。

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18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紧紧围绕“抢抓新机遇,建设新江南”发展总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扩大收入总量和提升收入质量,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收入总计安排53151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安排153418万元,增加17812万元,增长13.1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

①国税局区级税收31926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数增长12%。

②地税局区级收入58233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数增长12%。

③非税局非税收入63259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数增长12%。

(2)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108799万元,主要包括:税收返还5965万元、“省管县”体制基数补助2442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41804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9407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13755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10430万元、部门下放基数补助4368万元、农商行税收征管权调整补助1716万元、城市建设市补助2000万元等。

(3)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56000万元。

(4)上级专项补助收入130000万元。

(5)地方政府新增债券收入30600万元。

(6)调入资金(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23578万元。

(7)上年结转收入29115万元。

2.支出总计安排53151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支出495235万元。

①地方可用财力安排支出309235万元。其中,工资性支出11990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奖励工资、绩效奖励和社会管理综治考核奖励等),住房公积金887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11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449万元,机关及基层运转保障等公用支出26785万元,专项支出69945万元(含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列支),非税拨款46132万元。

②专项转移支付列支56000万元。

③上级专项补助列支130000万元。

(2)上解支出7160万元。其中,体制上解319万元,专项上解6841万元(含出口退税上解32万元、中央借款和贡献款283万元、税务经费上划176万元、农业税价差上解423万元、部门上划191万元、粮食风险基金和挂账贴息上解698万元、体制改革上解省298万元、教育费附加上解150万元、定额上解市124万元、石门桥代管上解市1870万元、烟叶复烤公司税收上解675万元等)。

(3)预计结转下年支出29115万元。

2018年的支出按照 “人员支出应保尽保、公用支出正常保障、民生支出重点保障”的原则,重点向以下几个方面倾斜:

一是保基本,逐步提高人员待遇保障。对全额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社会管理综治考核奖励标准予以提高,对考核合格的全额单位在职公务员及参管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以全口径工资为标准发放,将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励、社会管理综治考核奖励、文明单位奖励纳入住房公积金计提范围。

二是保民生,全力支持社会事业发展。足额安排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方面的支出,严格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强化民生保障。与此同时,保障好工业发展、城镇建设、扶贫、安全生产、文化旅游发展、农村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支出。

三是保基层,有效缓解基层运转压力。充分保障乡镇及基层运转,严格按照上级考核要求落实乡镇机关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标准,乡平公用经费标准达到100万元、村级组织低限运转经费达到村平23万元。

四是促发展,突出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对高新区实行独立财政体制,为园区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补助5000万元。拟设立两项投资产业发展基金,参与重要产业投资,改善工业园区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筹资继续推进沅江画墙、临江棚改、阳明湖开发等重点项目建设,改善城市与基础设施环境。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加大投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626万元。其中,国土出让收入40000万元,其他基金收入162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转收入2570万元。

3.上解支出308万元(农土资金专项上解189万元、国土出让收入定额上解90万元、专项债券发行费上解29万元)。

4.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支出17014万元。

5.政府性基金预算非税拨款726万元。

6.调出资金(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23578万元。

7.预计结转下年257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2018年,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要求,将全区9家国有企业(兴隆、城建投、鼎力、阳明湖、空港新城、交建投、文旅投、鼎盛粮食集团、自来水公司)纳入编制范围。经核实后,确定对2017年实现利润的5家国有企业收取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因财政体制调整,鼎力公司委托高新区管理;考虑到处理遗留问题,鼎盛粮食集团公司待情况进一步明晰后再收取;城建投、阳明湖等2家国有独资企业的净利润,按照24%上缴比例收取;兴隆公司的股利,按照40%国有股权比例全额收取,共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6万元(城建投89万元、阳明湖4万元、兴隆公司163万元),同时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6万元。具体安排详见2018年鼎城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险种分别编制,范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1748万元,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2157万元,收支相抵,本年结余9591万元,加上年结余5419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3786万元。具体安排详见2018年鼎城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总表。

为确保完成2018年预算,我们将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1.更加注重收入的总量和质量,增强财政实力。财税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扶持实体经济发展,重点支持新型产业、高新园区和引导第三产业发展,努力培植财源税源,优化收入结构,培育增收潜力。与此同时,要认真把握收入形势,强化税源管控,加强征管,挖潜增收,提升税收比重。非税部门要严格执行非税征管条例,完善非税监管机制,力争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要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收入质量明显提升。

2.更加注重资金的统筹和整合,集中保障重点需求。在进一步完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的同时,继续加大专项收入、其他非税收入的统筹整合使用力度。强化专项资金整合使用,将上级财政安排和本级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进行实质性整合,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规模效益。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回收及统筹使用力度,除在建工程等跨年滚动项目外,对区级财政预算安排、上级专项安排形成的结转资金,结转年度分别超过一年、两年的,原则上一律收回财政总预算统筹使用。同时对连续两年存在较大结转结余资金的部门,相应调减下年度有关项目支出预算安排。要集中所有财力和资金,确保各项重点支出。

3.更加注重支出的管理和绩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严控追加。深化预算公开,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都要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涉密部门按规定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强化“三公”经费管控,确保“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将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实拨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确保所有单位的所有资金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强化绩效评价管理,推行50万元以上专项资金部门自评全覆盖,将区本级追加安排50万元以上的支出项目及上级下达的有关专项补助项目纳入绩效评价范围,选取更多部门对包括基本支出在内的整体支出实施综合绩效评价,对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试点开展绩效评价。加大第三方评价力度,全面推行专家点评、人大常委会票决制,强化结果运用。严格政府采购管理,除上级指标和本级预备费追加安排外,未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各部门(单位)不得安排采购,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不受理采购事宜,坚决做到有预算才采购,无预算不采购。进一步规范财政评审行为,落实“三审制度”,实行“阳光”评审、“公开”对审,“公正”审核。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按照新出台的《鼎城区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管理、处置等环节的要求,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4.更加注重债务的预防和管控,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进一步规范融资平台管理,厘清支出与债务责任,严格管理融资和债务资金,对平台公司债务余额实行动态监控。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监管,开展乡镇债务置换,安排化债奖补资金,逐步消化债务。健全债务风险预警体系和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新的一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鼎城发展最重要的一年,做好财政工作责任重大。财政部门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扎实工作,自觉接受监督,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加快推进“三城四区五中心”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预算公开附表

常德市鼎城区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表
         
编制单位:鼎城区财政局社保股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合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
一、收入12174802079638860103714727224431438568
其中:1、保险费收入50274 427418914102241285723611100544
2、利息收入429 584214713025324
3、财政补贴收入70696 1645019904 3428557  
4、委托投资收益0        
5、转移收入17 12    5 
6、上级补助收入330      330 
7、其他收入2 2      
二、支出11215701580938860102174240920552097710
其中:1、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09185 1578238860102174026617601750550
2、转移支出27 27      
3、大病保险支出2143    2143   
4、劳动能力鉴定支出5     5  
5、工伤预防费用支出44     44  
6、上解上级支出300     23070 
7、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含医疗补助金支出)97      97 
8、技能提升补贴支出30      30 
9、其他支出326     16150160
三、本年收支结余95910498701544863388-659-142
四、上年结余54195034542428381620427237851518
五、年末滚存结余63786039529428535110673111126137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