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档案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及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构成:鼎城区档案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本单位的所有收入都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二)人员构成:共有人员编制11人,实有人员24人,其中在职13人,退休11人。
二、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鼎城区档案局是区委、区政府管理全区档案事业的工作机构,根据授权,行使档案行政管理职能,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关于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定我区档案工作规划、计划和各项制度及办法,并负责监督、检查实施情况,依法查处档案违纪违法案件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2)对全区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组织监督、指导、协调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乡(镇)、村级档案工作,负责全区档案室的建立和全区档案的统计、鉴定和销毁工作。
(3)组织、指导全区档案政策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工作,推广档案科研成果;制定档案管理标准化、现代化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区档案工作的经验交流和档案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区档案专业教育、继续教育和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和报送工作。
(5)负责全区的档案宣传及档案史料的编研、开放工作。
(6)组织指导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向社会提供档案史料,并注意收集信息反馈,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7)指导区档案馆做好馆库的维修、改造、设备购置、馆内整理、技术处理、安全保护、抢救、复制等基础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内设查阅股、业务股、办公室。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档案事务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38.6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2.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8.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0.5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38.6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62万元,档案事务项目支出2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8.62万元(经费拨款128.12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0.5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2.7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18.6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2.78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3.1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15.4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2.78万元,主要用于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用品、水电通信及维修维护等经费(具体明细见附7)。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和上年预算一样,是指档案保管保护查阅利用经费和档案条目录入全文扫描等。其中档案保管保护查阅利用经费15万元,信息化建设经费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本单位无基金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1.5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具体明细见附件10)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