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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农村能源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7-03-27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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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鼎城区农村能源服务中心属于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采用国库集中支付。

(二)本单位核定事业编制人数10人,现有在职人员12人,退休人员7人。

    二、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本单位主要推广我区农村能源技术,推广沼气利用技术和太阳能利用技术,推广农村常规能源技术及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现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工程建设管理股、行业发展股。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指区农村能源服务中心本级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既包括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农村能源建设等专项经费。2017年部门预算本年收入预算136.86万元,本年支出预算136.86万元,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36.86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比上年预算增加44.2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36.86万元,为农林水支出,比上年预算增加44.2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6.86万元,全部为经费拨款,比上年预算增加44.2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07.8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9.21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9.9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7.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5万元,主要用于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用品、水电通信及维修维护等经费(具体明细见附件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1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2017年本年预算项目支出29万元,主要用于沼气建设工作经费及大中型沼气配套建设。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2017年农村能源服务中心本级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万元,主要为公务接待支出。

 

2017能源服务中心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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