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构成
鼎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鼎城城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工作及城区环卫有偿服务费的收取工作。内设办公室、政工室、财务室、收费室、渣土办、考核办、站厕办公室等职能股室。
(二)人员构成
鼎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数131人。其中在职人数98人(编制人数21人)、离退休人数33人。
二、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负责实施对城区环境卫生的具体管理工作。
(二)按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需要,负责对城市公用环境卫生设施进行统一设置和管理。并参与对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和设置。
(三)负责做好城区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工作,收集、运输和处理城市生活废弃物。
(四)负责对为纯居民户环境卫生提供有偿服务的清扫单位进行统一管理。
(五)负责对城区建设施工单位在建设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与废物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六)协助区城市管理监察部门搞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监察工作。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8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环卫工人岗位津贴、临时工保险、大堤保洁经费、环卫节经费、镇村同治经费、镇村同治临时工工资、生活垃圾清运油费、城乡结合部清扫费、环卫管理经费、中转站公厕维修保洁经费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256.8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4.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43.88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1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256.8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4.99万元,其中城乡社区1256.8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56.88万元(经费拨款1043.88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1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4.9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256.8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4.99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3.3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109.5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3.52万元,主要用于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用品、水电通信及维修维护等经费(具体明细见附件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8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1.95万,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食堂开支33.45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417.1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环卫工人岗位津贴支出18.88万元、环卫节经费支出9万元、临时工保险支出4.24万元、镇村同治环卫经费支出15.2万元、镇村同治临时工工资85.43万元、生活垃圾清运油费支出156万元、城乡结合部清扫费支出11万元、环卫管理经费34.43万元、中转站公厕维修保洁经费大堤保洁经费支出70万元、大堤保洁经费支出13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3.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21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具体明细见附件10)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为56.05万元,主要是采购办公用多功能一体机、计算机1.8万元;环卫工作车辆保险、加油、维修42.75万元;其他货物8.5万元;物业费3万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