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鼎城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7年度
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部门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管理制度,起草我区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规划,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建设;负责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立项考察、项目论证、项目初选、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负责土地治理项目的规划设计、招投标和日常监理,负责土地治理项目工艺创新和新技术推广应用;负责全区产业化经营项目的考察推荐、论证申报和指导实施;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配合区财政局抓好资金的日常监管,配合审计部门搞好资金审计,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决算统计上报;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的年度验收工作,负责项目统计工作;负责协调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的年度项目规划设计、预算评审、招投标、工程监理和造价审计;组织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宣传调研、信息综合;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本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内设综合股、土地项目股、产业化项目股、资金财务股四个正股级职能股室。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收入3298.2万元,支出3298.2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共计329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287.3万元,其他收入6.9万元,上年结余4万元。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年支出共计329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7.73万元,占总支出4.18 %;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37.4万元,占总支出1.13 %;商品服务支出110.08万元,占总支出3.34 %;项目支出(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3002.09万元,占总支出91.02 %,其他支出4万元,占总支出的0.12%。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287.3万元,支出3287.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数为3291.3万元,占总支出比重为99.7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7.73万元,占总支出4.18 %;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37.4万元,占总支出1.13 %;商品服务支出110.08万元,占总支出3.34 %;项目支出(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3002.09万元,占总支出91.02 %,其他支出4万元,占总支出的0.1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的“三公”经费中,未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上年度减小26.07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2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5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无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17年,本单位按质完成预算编制,对“三公”经费采取基础考核、违规扣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按时按质完成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财政执行、绩效评价结果公开,落实政府采购规定,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严格执行会计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285.22万元。
名称解释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件
附件:部门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