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称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件
第一部分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人民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发布的公文。
(2)研究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区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或对区人民政府部门间的分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决定。
(3)负责区人民政府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4)负责区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5)督促检查全区各单位对区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6)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负责起草区人民政府向上级的重要汇报材料;组织和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区人民政府的有关重要综合性文件;组织起草区人民政府有关重要会议的文件。
(7)对全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带战略性、全局性、综合性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8)组织有关专家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进行研究论证,提供咨询服务。
(9)搜集、研究和综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区人民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10)指导、监督全区政务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工作;负责全区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指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维护工作。
(1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民族、宗教问题综合调研,提出政策建议;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责,行使民族、宗教行政执法职能;加强同民族、宗教界人士和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负责民族、宗教方面的人才培训和外事归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民族、宗教工作。
(12)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联系本辖区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依法承担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的有关监管工作;负责引进、重组和新设各类金融机构的组织协调,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工作,推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指导和推进企业改制上市等直接融资工作;指导协调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兼并收购;指导协调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工作。
(13)组织开展城区建设工作调查研究;负责全区城区建设工作及城区创建工作的综合协调、日常调度。
(14)协调推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指导区级各单位相关工作。
(15)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督促检查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决议的情况。
(16)负责区人民政府机关后勤保障事务、综合治理、安全维稳和有关接待工作。
(17)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17年本办独立机构数3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
第二部分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3126.77万元,支出3023.09万元,收支结余103.6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8.73万元,2016年收入2464.08万元,支出2449.0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05万元。与2016年相比,2017年收入增加662.69万元,增加26.89%,支出增加574.06万元,增加23.44%。收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设立了鼎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全区公务用车运行,财政拨入鼎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启动资金、车辆保险及运行经费726.9万元,共支出618.52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3126.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26.77万元,占总收入的96.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万元,占总收入的3.2%。2017年收入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拨款2895.37万元,占收入总额的92.5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拨款10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3.2%,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拨款131.4万元,占收入总额的4.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3023.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97.6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92.54%,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0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31%,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17%,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120.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98%。2017年支出中,基本支出1912.72万元,占总支出的63%,项目支出1110.38万元,占总支出的3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3026.7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2923.09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2464.0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2449.03万元。与2016年相比,2017年收入增加562.69万元,支出增加474.06万元,收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设立了鼎城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3.0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6.7%,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449.03万元。与2016相比,2017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74.0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设立了鼎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2923.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49.3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2.74%,商品服务支出1461.7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0.0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2.0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54%,其他资本性支出50.0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7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2923.09万元,年初预算数1496.2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426.8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和项目支出中项目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12.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32.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9.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1.4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0.05万元;人员经费1283.5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67%,公用经费629.22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3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额135.12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14.7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2017年”三公“经费总额减少79.58万元,减少比例37.07%,减少原因是因为2017年我区进行了公车制度改革,加强了“三公经费”的管理,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接待范围。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203.39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2017年”三公"经费总额减少68.27万元,减少比例33.57%,减少原因是因为2017年我区进行了公车制度改革,加强了“三公经费”的管理,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接待范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额135.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93万元,公务接待费112.19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全年约接待1402批次11219人。一般公务用车4台,运行费22.93万元,无车辆购置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0万元,支出1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00万元,用于区旅游事业发展专项。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我办预算绩效目标明确,主要目标是:全力确保各类文件的印发制作和区政府系统的会务工作;确保民生、实事工作的督查落实;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按规定时限完成中央、省、市、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会议议定和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确保政务热线、应急值守、信访维稳的顺利开展;规范行政行为,确保依法处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确保金融业、旅游业、民族宗教事业的稳定发展。
2017年我办纳入专项资金预算绩效292.33万元,其中领导工作经费经费52.6万元、新增业务费77.03万元、政府会议中心工作经费62.7万元、旅游发展专项经费100万元。2017年我办集中力量抓好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区政府工作要点、四大会战、重大项目建设等督查督办,抓好会议议定事项的督查,强化督查问责,督查实效进一步提升,政令更加畅通。完善热线平台功能,加强市民诉求办理督办,有效解决民生问题,力争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保持在98%以上。强力推进四大整治行动,从严整治办事服务、行政执法、工程建设、招投标环境,优化经济环境工作再上新的台阶。加强对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协调处理好涉及民族宗教各种内部矛盾和问题,民族宗教关系进一步和谐稳定。全面落实省市绩效评估各项任务指标,继续保持全区绩效评估优秀单位。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办公室党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进一步提高。统筹开展好“工、青、妇”各项活动,提升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营造和谐、积极、向上的机关文化,展示办公室文明形象。
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办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三公经费”明显下降。所有项目都详细制定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尤其是在专项经费支出上,我们能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计划的进度情况进行资金拨付,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实行了先有预算、后有执行、“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新常态。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9.22 万元,比2016 年减少713.61 万元,降低53.14%。主要原因是在2016决算中,将项目支出并入了基本支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大,2017年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分别列报。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政府采购总额545.0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5万元、政府采购鼎城区全域旅游规划编制项目300万元、政府采购常德市空港新城PPP项目咨询机构服务2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公开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