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7年城镇职工医保中心决算公开

2018-09-14 14:19 信息来源:鼎城区城镇职工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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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城镇职工医保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鼎城区城镇职工医保中心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本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金、大病互助金、公务员补助和特殊人群管理的参保、基金的征缴与医疗费支出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下设办公室、财务股、征缴股、稽查股、审核股、综合股、特殊人群管理股。

第二部分  城镇职工医保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决算数为1645.45万元,对比2016年,2017年收入决算数减少3795.74万元。减少的原因为部门调整,城镇居民医保基金转出,财政补助收入减少;2017年度支出决算数为1639.25万元,对比2016年,2017年支出决算数减少3801.94万元。减少的原因也是因为部门调整,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的转出。年末结转和结余为6.2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决算数1645.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43.12万元,占全年决算收入总数的99.86%;其他收入2.33万元,占全年决算收入总数的0.1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决算数163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45万元,占支出决算数的19.91%;项目支出1312.8万元,占支出决算数的80.0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为1643.12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对比2016年度,2017年度收入决算数减少3798.07万元,减少的原因为部门调整,城镇居民医保基金转出,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收入减少;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1636.92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333.2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00.68万元、其他支出3万元,对比2016年度,2017年度支出决算数减少3804.27万元,减少的原因跟收入决算数一样,都是因为城镇居民医保基金转出。2017年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为6.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数为1636.92万元,占全年支出的99.86%,对比2016年决算数5441.19万元,2017年度减少了3804.27万元,减少的原因为2016年部门调整,将城镇居民医保基金转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我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数为1636.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12万元,占全年财政拨款支出的19.8%、项目支出1312.8万元,占全年财政拨款支出的80.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636.92万元,对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983.47万元,决算数增加了653.45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因为特殊人群医疗费在年初预算时放在预留项目中,未入年初预算内项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为1636.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1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9.8%、项目支出1312.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0.2%。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94.62万元,对比2016年度,2017年度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了27.61万元,增加的原因为社会保障缴费及临聘人员工资的增加(其中:基本工资50.78万元、津补贴26.53、奖金6.69万元、社会保险缴费34.58万元、伙食费11.44万元、绩效8.2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6.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5.62万元,对比2016年,2017年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了4.22万元,减少的原因为办公费及公务接待费的减少(其中:办公费13.94万元,公务接待费6.8万元,邮电费、物业费、会议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84.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88万元,对比2016年度,2017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了2.36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在2016年有退休费而2017年没有(其中:住房公积金23.08万元、抚恤金0.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中心2017年度的“三公”经费总额为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8万元。 “三公” 经费的年初预算数11.5万元,控制在年初预算数内;对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减少了9.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6.1万元(2017年实行公车改革,已取消公车),公务接待费减少了3.74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我中心2017年“三公”经费为公务接待费6.8万元,公务接待137批次,接待了1360人。因公车改革,我中心2017年没有公务用车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中心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中心高度重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成立了专门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分管财务的副书记担任组长,各股室长担任组员,采取听取情况介绍、收集查看相关资料、检查财务会计记录,对2017年度整体支出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检查和自我评价。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在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上严格执行财政的专款专用制度,对项目资金进行单独预算、专项管理、专项核算和专项使用

(二)年度部门绩效目标

1、 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确保“三公”经费维持在上年水平;

2、 加强医疗保险基金征缴确保各项医疗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3、 确保基金安全运行,改善参保人员医疗待遇;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参保群体和规模不断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不断规范,总体运行安全良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59 万元,比2016 年减少11.06万元,降低9.9%。主要原因是:2016年底我中心因为部门调整,调出在职人员6人,造成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1 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 辆,由于公车改革这2辆车已被处置,但手续未完善,所有在我单位财务上还未处置;无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见附件

鼎城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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