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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移民开发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9-04-20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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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移民开发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常德市鼎城区移民局成立于2002年4月,2016年4月6日更名为区扶贫移民开发局,下设二级机构区移民培训中心,位于鼎城区阳明路政府二院院内。为区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单位现有在职人员18人,正式在编人员18人,其人员岗位结构为:书记1人,局长1人,副局长2人,其他工作人员14人。内设五个股室:办公室、移民项目股、扶贫综合股、驻村帮扶股、财务室。

二、部门职能职责

办公室职责: 负责机关政务、综合协调、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内部事务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管理及安全保密工作;负责信息材料综合、文件收发、上传下达、会议组织及会务办理;负责局机关政工人事、老年工作、关心下一代工作、城市创建及为民办实事工作。

移民项目股职责:负责编制移民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五年计划;负责全区各类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呈报、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全区后扶人口统计及动态管理工作;负责移民及移民工作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负责移民人口、项目、资金的数据库建设及动态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及增资增项进度报送工作。

扶贫综合股职责:负责编制全区扶贫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五年计划;负责全区各类扶贫项目呈报、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全区贫困人口统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库建设及动态维护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扶贫开发及贫困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全区金融扶贫工作;负责全区扶贫工作文件材料起草、信息材料综合报送及上传下达工作;负责全区贫困户易地搬迁、雨露计划、危户改造工作。

驻村帮扶股职责:负责全区驻村帮扶、精准扶贫与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设计与规划;负责点村工作队安排与调度管理;负责全区驻村扶贫工作的任务下达、培训指导与定期督导落实;负责对全区各乡(镇)、办事处、区属农林场、驻村扶贫工作队和点村的扶贫脱贫工作实行管理、考核与验收; 负责全区结对帮扶及扶贫脱贫信息综合、数据统计、信息报送工作。

财务室职责: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扶贫移民项目资金的衔接、拨付、建账及监督管理与审计工作;负责局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不含财政预留部分)。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27.38万元(不含财政预留部分),比上年预算减少174.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7.38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我单位机构改革,财政预留部分专项经费。

(二)支出预算,2019年初预算数227.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38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61万元。比上年减少174.88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我单位机构改革,财政预留部分专项经费。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9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7.38万元,比上年减少174.8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66.38万元,比上年减少0.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8.19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18.19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61万元(不含财政预留部分),比上年减少181.12万元。其中:脱贫攻坚指挥部工作经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指挥部机关运行经费。驻村帮扶工作队工作经费46万元,主要用于46个镇派驻村工作队的工作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即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为18.19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

2、“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万元,比上年减少11.9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5万元;无因公出国(境)支出;由于2017年实行车改,故无公务用车支出。

3、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为2.8万元,主要是采购台式计算机。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止上年底,办公用房面积(或租用面积)210平方米、实有公车0台、主要办公设备12台、主要公用设备0台。

5、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为227.38万元,项目支出61万元(不含财政预留专项项目)。

6、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故公开表中未体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项目。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也就是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用品、印刷、水电通信及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公开表格

具体公开内容及数据详见公开表格。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移民开发局新).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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