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房地产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鼎城区房地产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构成(基层预算单位组成、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
鼎城区房地产管理局为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全额拨款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人员构成(编制数、在职人数、离退休人数)
本级现有编制人数58,在职人数132,在职87人,离退休人员45人。
二、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地产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房地产业与城市住宅建设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和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行为的责任;承担监管全区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行为和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的责任;承办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它事项。局机关设置办公室、财务室、物业股、人事科、租赁所、信息办、维修资金管理办、白蚁防治等职能部门。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项目支出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988.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88.0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908.05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80.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拨款0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74.71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调增,导致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增加,以及非税收入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988.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88.0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74.71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及项目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8.0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74.71万元,具体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793.5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7.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8.4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3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46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94.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7.5万元,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94.5万元,主要用于白蚁防治费22万无,协税护税专项40.5万元,非税收入80万元,租赁2万元,物业管理工作经费50万元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即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为30.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6.85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3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其中公务接待支出13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为3.18万元,主要是采购打印机0.9万元,电脑2.28万元等。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止上年底,办公用房面积(或租用面积)1344平方米、实有公车3台、主要办公设备一批、主要公用设备一批。
5、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为98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3.55万元、项目支出194.5万元(不含财政预留专项项目)。
6、本部门年初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故公开表中未体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项目。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也就是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用品、印刷、水电通信及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公开表格
具体公开内容及数据详见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