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鼎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9-04-20 12:24 信息来源:鼎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字号:【

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七、名词解释

八、公开表格

一、部门基本情况

我局为全额拨款行政机关,全局编制人数为176名: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参照公务员管理),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基层行政编制25名,常德市鼎城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事业编制122名;常德市鼎城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事业编制8名。

全局实有人数164人:局机关行政编制10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人;基层行政编制22人,常德市鼎城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事业编制人员120人;常德市鼎城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事业编制3人。

退休人员为12人。

二、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酒类食品、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政策规划,制定规范性文件,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承担区人民政府负总责的相关工作;建立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区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含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全区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依法公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监测。

3、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的相关工作;监督实施执业药师制度。

4、组织实施全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依法组织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质量公告;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5、依法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7、负责制定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8、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9、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0、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1、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鼎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额拨款行政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室、人事股、食安办、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下设2个一类公益事业单位:常德市鼎城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常德市鼎城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及22个派出基层管理所。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鼎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鼎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下属机构及22个派出基层管理所均未单独核算。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报告编制范围包括局机关和两个下属事业单位,及22个派出基层管理所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702.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02.88万元,(经费拨款1502.88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8万元,变动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造成的。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702.8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了了88万元。变动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造成的。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02.8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502.88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00万元)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502.8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80.2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122.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9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无基金预算拨款,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即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为122.58万元,与上年持平。

2、“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6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公务接待支出39万元,预计公务接待批次468次,接待人数320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支出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预算2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9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止上年底,办公用房面积(或租用面积)1154平方米、实有公车4台、公务用车两台,执法车两台,主要办公设备97台、主要公用设备57台。

5、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为1702.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2.88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00万元)

6、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故公开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和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为空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也就是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用品、印刷、水电通信及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公开表格

具体公开内容及数据详见公开表格。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