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城乡医保中心2019年部门预公开
鼎城区城乡医保中心2019年部门预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构成
本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人员构成(编制数、在职人数、离退休人数)
编制人数24人,在职人数24人,退休人数1人。
二、部门职能职责
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促进医疗保险事业发展,负责全区城乡医疗基金管理,负责审核拨付城乡居民医药补偿费,负责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等。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本中心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筹资工作经费、城乡医保基金各乡财政配套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26.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80.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6.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26.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80.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26.9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本中心为2019年改革单位。本年度中心预算的工作经费及城乡医保基金各乡财政配套等专项经费财政作为专项资金预留)。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6.9万元(经费拨款226.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80.1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26.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80.13万元,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中心为2019年改革单位。本年度中心预算的工作经费及城乡医保基金各乡财政配套等专项经费财政作为专项资金预留。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2.5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费)1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2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本中心为2019年改革单位,工作经费及城乡医保基金各乡财政配套等专项经费财政作为专项资金预留)。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即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为13.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1万元(增加退休党员党建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本中心为2019年改革单位,工作经费及城乡医保基金各乡财政配套等专项经费财政作为专项资金预留)。为此,2019年暂无资金预算“三公”经费。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基本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17.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万元),主要原因为: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的个缴及财政配套标准增加,给人缴筹资的收缴及基金的监管、稽查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工作量的增加相应的增加或持平2018年的“三公”经费。
3、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为8.3万元,主要是办公用品、打印机、复印机等。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止上年底,办公用房面积(或租用面积)0平方米(现办公用房为无偿使用血防站办公用房)、实有公车1台、主要办公设备48台、主要公用设备0台。
5、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为22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不含财政预留专项项目)。
6、本部门年初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故公开表中未体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项目。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也就是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用品、印刷、水电通信及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公开表格
具体公开内容及数据详见公开表格。
鼎城区城乡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