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花岩溪管理处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9-04-20 10:26 信息来源:花岩溪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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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构成

二、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第四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第六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七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

三、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构成(基层预算单位组成、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

花岩溪国家森林公园地域面积近75平方公里,管理处管辖三个独立核算的行政村(栖凤山村、花岩溪村、高峰村)、一个非独立核算的国有林场与三个非独立核算的林业分场(长冲分场、官冲分场、西冲分场)、两个独立核算的二级事业单位(鼎城区茶场、区林科所)。既行使乡镇机关的职责职能,又肩负着巩固花岩溪林业经济、茶业经济与林业科学研究的重托,更主要是担负着发展花岩溪森林康养、旅游建设、旅游服务的使命。

(二)人员构成(编制数、在职人数、离退休人数)

我单位的内设科室有七个,分别是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科、农林生产科、综合服务站、旅游开发科、外宣外联科、计划财务科。区编办核定机关事业编制数31个(其中:管理处15个,综合站16个),现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28人(其中在;管理处16个,综合站12个),编制内缺位3人。编制内退休人员:16个。

花岩溪国有林场职工259个(其中:在职59个,退休200个)

处机关在编制外合同聘请:6人。

驻处线管对象:4人。

二、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1、宗旨与业务范围:

     宗旨:管理花岩溪林业资源,促进林业发展。业务范围:植树造林、森林抚育、迹地更新;森林保护及林产品的采集;旅游开发与旅游服务。

2、处机关实行三块牌子(湖南省常德花岩溪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常德市鼎城区花岩溪国有林场、常德市鼎城区花岩溪省级自然保护区)一套人马的运行模式,内设一室(即:办公室)、一站(即:综合服务站)、五科【即:计划财务科、社会事务科(含卫计办)、农林生产科、旅游开发科、外宣外联科】。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维稳、防汛、抗旱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50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2.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502.4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拨款0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6.15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长及为林场社区成立而拨付的运转资金。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50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02.4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6.15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长及为林场社区成立而拨付的运转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2.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6.15万元,具体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51.6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5.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9.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19.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2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50.7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0.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25.76万元,主要用于花岩溪林场社区居委会、村级转移支付等方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25万元,主要用于景区运转及专项运转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为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即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为19.3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36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5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0.9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1.56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止上年底,办公用房面积(或租用面积)2000平方米、实有公车0台、主要办公设备54台、主要公用设备45台。

5、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为5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64万元、项目支出250.76万元(含财政预留专项项目)。

6、本部门年初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故公开表中未体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项目。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也就是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用品、印刷、水电通信及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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