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
一、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1)
二、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
三、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订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区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全区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八)负责全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烈士墓修缮保护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19年2月28日鼎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正式挂牌成立, 4月1日民政转隶人员到位并正式展开工作。现设有:办公室(加挂规划财务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拥军优抚股(加挂就业安置股牌子)共3个股室。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部门单位构成
预算单位构成:鼎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属行政单位,经费系财政全额拨款,预算为局本级。
(二)、人员构成
局现有编制数18人,8名公务员编制,10名事业编制。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
一、鼎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1)
二、鼎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收支概况
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退役局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既包括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军队离退休干部机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91.04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中经费拨款191.04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拨款0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因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机构,无2019年预算数,无法进行同期对比。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91.04万元,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因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机构,无2019年预算数,无法进行同期对比。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1.04万元,具体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91.04万元。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1.1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6.08万元,因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机构,无2019年预算数,无法进行同期对比。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3.8万元,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因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机构,无2019年预算数,无法进行同期对比。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0.5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支出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机构,无上年预算数,无法进行同期对比。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无上年预算数,无法进行同期对比。
第三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即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为16.08万元,鼎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新成立机构,无上年预算数,无法进行对比。
2、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为3.5万元,主要是公务车的运行及维护费(此经费已纳入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经费列为专项支出)。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止上年底,办公用房为租用,面积1034平方米、实有公车1台(军休所)、主要办公设备33台(含电脑、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
4、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为19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24万元、项目支出13.8万元(不含财政预留专项项目)。
5、本部门年初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故公开表中未体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工会、党建、办公设备购置、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也就是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用品、印刷、水电通信及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