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广新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
文体广新局2018年度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鼎城区文体广新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鼎城区文体广新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1)
第三部分 鼎城区文体广新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文体广新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广电、新闻出版(版权)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区文化艺术、广电、新闻出版(版权)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指导、推进全区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
(二)负责全区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领域的行政许可和监督;指导全区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领域的行业学会和协会工作。
(三)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区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重点扶植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艺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承担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组织工作。
(四)负责管理全区文化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执法的监督和检查。
(五)拟订全区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
(六)负责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指导、管理乡镇综合文化站和社会文化事业;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统筹安排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和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专项文化经费。
(七)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视创作;负责全区广播电视系统的对外交流,协调指导全区广播电视事业建设,管理全区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社会公共场所电视显示屏;管理监督全区广播电视节目、全区信息网络视听节目,负责管理开办视屏点播业务。
(八)负责全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体系的建立,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组织制定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协调落实防范措施;协调重大宣传活动和重要保障期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项。
(九)负责全区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著作权工作;处理有关版权纠纷,负责受理出版物的鉴定。
(十)负责全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承办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文化遗产展示活动。
(十一)拟订全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重点推进全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和体育标准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创意发展;加强文化体育信息化建设;负责区本级体育彩票的销售管理;负责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
(十二)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事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并进行检查指导;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推广科学的体育健身方法,监督实施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负责全区全民健身活动情况调查和监督检查;制定公民体质监测方案,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健身和管理;组织实施全区全民健身工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区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承担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全区体育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审核、审批工作;负责授权范围内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区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全区体育工作奖励政策。
(十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全区体育竞赛项目的设置与布局,制定全区性综合体育竞赛计划,指导全区性体育竞赛工作;组织主办全区性体育竞赛,申报、承办或组织参加市以上体育竞赛;监督管理全区后备人才队伍建设、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协调运动会社会保障工作。
(十五)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指导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的体育训练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区青少年体育训练与活动的阵地建设工作;会同教育部门协调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日常管理工作。
(十六)拟订对外文化、体育交流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对外及对港澳台的文化、体育交流政策;组织落实文化体育外事任务。
(十七)拟订全区文化、体育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文化、体育科技信息建设;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的科研活动及成果推广,配合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八)拟订全区文化艺术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社会艺术教育和文化艺术行业职业教育。
(十九)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下设:办公室、人事股、财审股、市场管理股(扫黄打非办、新闻出版与版权股)、艺术股、法制办、公共文化股、体育股、广播电影电视管理股(安播中心)。
第二部分 鼎城区文体广新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
第三部分 鼎城区文体广新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398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82万元,增加0.02%,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本年支出413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69万元,增加0.0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3987万元。本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占总收入7.5%,文化体育与传媒收入占总收入80.5%,其他支出收入占总收入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4133万元,其中:本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占总支出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占总支出81%,其他支出占总支出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398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82万元,增加0.02%,本年支出413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69万元,增加0.02%。主要是工资调整及社会保障缴费与项目支出经费增加。
(一)2018年收入决算数39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54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4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二)2018年支出数41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3348万元,其他支出496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0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45万元,主要是年末结转结余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87万元,比上年增加327万元,主要是公共文化服务创建支出增加和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9万元,占比7.5%,文化体育与传媒3210万元,占比80.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均为39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9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1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256万元,占比67.1%,公用经费支出 1104万元,占比32.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总额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20万元,均在年初预算数以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2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及团组数及人数;公务接待费20万元,接待 427批次、接待人数4016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执法性基金预算数0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在上级财政的精心指导下,结合我局实际,按照先易后难、简便有效的原则,采取以点带面的方法,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为切入点,以建立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体系为目标,积极探索和实践,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主要是:
(一)树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提高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通过开展绩效评价,以绩效为目标、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理念,促进部门不断完善内部管理,自觉加强对资金的监管,不断提高理财水平。
(二)增强部门单位责任意识。通过设定明确可衡量的绩效目标,部门和单位更清楚地了解财政支出所要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其职能和目标得到了明确,进一步强化了部门自我约束意识及责任意识。
(三)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将部门预算与部门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有机结合起来,并进行跟踪问效,有利于整合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利于财政资源配置效益优化和提高。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0万元,比2017 年减少291万元,降低37.3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