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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单位2018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

2019-09-20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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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单位2018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鼎城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鼎城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1)

第三部分 鼎城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鼎城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拟订有关城市管理领域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承担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监管责任。按权限负责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户外广告设置、经营性占道、公益占道、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生活垃圾的管理和行政处罚权。

(三)负责行使城市绿化、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按权限负责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五)按权限负责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六)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七)负责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八)负责行使城市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乱停乱放车辆、当路摆摊设点、堆物作业等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九)负责行使城市燃气、供水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未取得相应资质而进行燃气、供水工程施工和经营燃气和供水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负责行使城市人民防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十一)负责行使犬类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地区无证售犬、养犬、违法携犬外出等破坏城市管理秩序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二)负责行使殡葬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涉及城市公共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十三)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考核、协调;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负责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

(十四)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鼎城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设十一个内设股室(综合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财务股、法制教育股、违章处罚中心、纪律监察室、行政审批股、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公共设施管理股、考核评价股、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和3个直属执法机构(市容渣土管理执法大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规划管理执法大队)。

上年年末实有在职职工101人,退休13人共计114人,本年年实有在职职工106人,退休15人共计121人(本年调出2人,退休2人,新招录公务员9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鼎城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决算单位分为三部分,即城管局局本部、控违拆违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城市管理委员会,决算数据由三部分数据合计得来。

第二部分 鼎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1)

第三部分 鼎城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实际收入2946.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07.25万元,其他收入339万元 。比上年度实际收入3120.76万元减少174.5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压减。2018年实际支出3013.9万元,比上年度支出决算数2983.74增加了30.1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工资及津贴的调增、综治奖励增加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全年总收入实际收入2946.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07.25万元,占比88.5%;其他收入339万元,占比11.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全年总支出3013.9万元。按支出性质分类,其中:基本支出1479.53万元,占比49.1%;项目支出1534.37万元,占比50.9%。按支出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79.7万元,占比49.1%;;商品服务支出1447.3万元,占比4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96万元,占比1.56%;其他资本性支出39.95万元,占比1.3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全年财政拨款收入2607.25万元,比上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2644.93减少了37.68万元。2018年全年财政拨款支出2633.41万元,比上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减少了30.6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压减了项目支出经费,精简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全年总支出301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633.41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87.38%。比上年度决算数减少了30.6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项目支出经费,精简开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按支出性质分类,其中:基本支出1479.53万元,占比49.1%;项目支出1534.37万元,占比50.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年初支出预算2016.69万元,2018年实际财政拨款支出2633.41万元。实际支出与年初预算支出数相比增加了616.72万元,增幅为30.5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工资及津贴的调增、综治奖励增加、车补的追加支出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财政拨款支出2633.41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479.53万元,占比49.1%;基本支出具体包括,人员经费支出1178.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64%;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01.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3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14万元,本年支出2.04万元,比上年决算支出14.03万元减少11.9万元,原因是精简公务接待开支。因公车改革,全部公务车上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无出国出境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共支出2.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发生2.04万元。因公车改革,1辆公务车上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单位无出国出境费用支出;公务接待批次近9次,公务接待人数约28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根据鼎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精神,鼎城区城管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由分管财务副局长任组长,财务股股长任副组长,各相关业务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财务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的日常事务工作。

在实施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过程中,以绩效考核的各项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整体绩效支出为评价内容,对2018年的工作任务和完成情况进行了梳理评价。在评价过程中,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局纪律督查室、指挥中心、行政执法大队、市容渣土大队等相关业务部门实地听取了涉及绩效评价的业务工作目标以及完成情况的介绍;针对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了认真的分析;并对本局的有关会计账目、财务报表及文件资料进行了整理,取得了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一手数据资料,形成评价结论。

(二)部门绩效目标

1、打好“七大战役”。全年重点打好治违拆违、治乱、治污、治理、两创战役,打好部门配合战役,打好扶贫攻坚,征地拆迁等中心工作战役。

2、抓好“六项整治”。整治停车乱象,整治餐饮、烧烤乱象,整治摊点乱象,整治城市斑点,整治渣土扬尘,整治市场、城乡结合部,打造精美、大气、整洁、有序的江南新城。

3、抓好市区两级“两项考核”,完善城市管理考核机制。进一步健全考核制度,将城市管理、控违拆违工作纳入全区年度绩效考核。加强乡镇集镇整洁化管理,建立健全考核体系。

4、运用智慧城管科技监督指挥手段,实现城市管理“耳聪目慧”。扩大监控区域,加强数字城管系统运行的监控和管理,明确终端职责,强化指挥调度和服务保障及终端处置能力,提升城市智慧管理水平。

(三)综合评价结果

2018年,鼎城区城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围绕“抢抓新机遇,建设新江南”发展战略,以产业立市、开放强市为总要求,以打造现代高端、优美生态、宜居宜业的新都市为目标,深化体制改革,强化工作措施,在精细管理中提升品质,在为民服务中创新突破,有效破解城市管理难题,全面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根据《鼎城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评分标准,鼎城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得分95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优秀”。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1.18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15.4万元,增长251%。主要原因是:机关正常运行开支及新增加公务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1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1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2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城市管理执法执勤及巡逻;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鼎城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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