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鼎城区交通局决算公开
附件
鼎城区交通运输局 2018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鼎城区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鼎城区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1)
第三部分 鼎城区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鼎城区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①贯彻执行国家交通运输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②承担全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全县道路、水路交通运输的行业管理;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
③承担全区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一般县道改建工程,组织实施辖区县级道路交通运输设施建设、养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组织协调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城市公交站场建设相关工作;承担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申报工作;
④负责全区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含出租车)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高峰客运;负责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⑤负责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⑥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交通政风行风建设,公路、水路“三乱”治理和交通建设项目效能监察工作。
⑦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鼎城区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审计股、人事股、安保股、计划基建股六个股室,下设运管处、路政大队、港航处、原公路处及质量安全监督所等五个事业单位,交管站25个。2018年末编制人数259人(含公务员14人),实有在职人数247人,财政预算拨款(补助)人数247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鼎城区交通运输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为:鼎城区交通运输局本级。
第二部分 鼎城区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1)
第三部分 鼎城区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收入决算数为15051.38万元,比上年度决算数增加5264.1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044.79万元,比上年度决算数增加4533.72万元。造成收支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工资及津补贴增加,项目收支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为10957.45万元,占收入总额的72.8%;其他收入决算数为4093.93万元,占收入总额的27.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决算数为3020.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1.5%;项目支出决算数为11024.2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8.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为10957.4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342.9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9120.96万元,比上年度减少390.11万元。造成收支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9120.96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额的65%,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9120.9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483.44万元,调整预算数为912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46.38万元,决算数为3020.5万元;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37.06万元,决算数为6100.45万元。调整预算的原因:本年度人员调资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数为302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02.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7%;日常公用经费218.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30万元,公务接待费为25万元。“三公”经费决算数为52.2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3.5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76万元,比上年度减少30.45%;公务接待费支出24.5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3.92%。从“三公”经费开支情况来看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都较上年有了一定程度减少,主要原因是我局近几年加大了招待费、车辆运行费等重点经费的管控力度,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标准,规范了车辆运行费的审批程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76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01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625人,国内接待费支出24.53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310.71万元,未支出,余额结转下年。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刘镇公路竣工通车。蔡双线完成总投资1.4亿元,完成路基主体。蒿子港码头已完成临水工程和平台建设,完成主体工程。完成农村公路提质改造68.5公里、安防工程58.6公里、改造危桥12座。全年完成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430公里。已全面完成了年度预算绩效目标。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8.3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65.42万元,降低43%。主要原因是:我局近年加大了办公费、车辆运行费、招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重点经费的管控力度,大大缩减了运行成本。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58.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83.4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251.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34.4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