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沧山管理处决算公开
附件
鼎城区枉水灌区管理局沧 山管理处2018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枉水灌区管理局沧山管理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沧山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1)
第三部分 沧山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枉水灌区管理局沧山管理处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所辖沧山水库枢纽及灌区工程的建设、维护管理、沧山水库防汛抗旱调度,灌区内防汛抗旱,水利建设的技术指导,联系黄土店镇,草坪镇,谢家铺镇,花岩溪镇的水利业务。水库兼顾灌溉、防洪、乡镇供水、发电功能。设计灌溉面积6.5万亩,受益4个乡镇52个村,防洪保护面积9.05万亩,安全饮水规划4个乡镇近7万人。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沧山管理处内设机构包括:工程股;人事股;财务股;水库管理站。鼎城区沧山管理处是区财政补助拨款、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有财政补助拨款编制53名,实有在职人员30人(其中:卸职1人),退休人员23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沧山管理处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沧山管理处本级
第二部分 沧山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1)
第三部分 沧山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收入540.31万元,总支出540.31万元,较上年度增加97.10万元,其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异动及项目支出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总收入540.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7.01万元,占总收入75.33%;其他收入133.30万元,占总收入24.6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总支出540.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6.31万元,占总支出86.30%;项目支出(鲤鱼咀电站增效扩容改造)74万元,占13.7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07.01万元,支出407.01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09.45万元,其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异动及项目支出(鲤鱼咀电站增效扩容改造)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407.01万元,占本年支出75.33%,较上年增加109.45万元,其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异动及项目支出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407.0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40.78万元,占比34.59%;津贴补贴18万元,占比4.42%;绩效工资87.06万元,占比21.39%;保障缴费57.22万元,占比14.06%;住房公积金25.51万元,占比6.27%;项目支出74万,占18.18%;电费办工费4.44万元,占1.0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407.01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53.46万元,其主要原因工资调标晋级,社会保障缴费的增加及项目支出(鲤鱼咀电站增效扩容改造)的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407.0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40.78万元,占比34.59%;津贴补贴18万元,占比4.42%;绩效工资87.06万元,占比21.39%;保障缴费57.22万元,占比14.06%;住房公积金25.51万元,占比6.27%;项目支出74万,占18.18%;电费办工费4.44万元,占1.0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三公经费为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三公经费为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年度已按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并全部已完成。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7.0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53.46万元,增长37.63%。主要原因是:因工资调标晋级,社会保障缴费的增加及项目支出(鲤鱼咀电站增效扩容改造)的增加。
。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