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8年鼎城区能源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2019-09-21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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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农村能源服务中心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鼎城区农村能源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鼎城区农村能源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1

第三部分  鼎城区农村能源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鼎城区农村能源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本单位宣传、贯彻、执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法规制度;研究拟定全区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开发利用沼气资源,建设管理沼气工程,发展沼气生态农业,保护农村生态环境;负责全区太阳能、空气能、风能、地热能、微水能、太阳能热水系统、户用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农村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指导推广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作;编制和指导实施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的技术和产品标准;组织协调全区农村能源可再生能源服务体系建设,依法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完成国家、省农村能源建设试点县工作任务;承担区委、区政府、区农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独立核算的副科级单位,下设三个股室:综合办公室、工程建设管理股及行业发展股。

纳入2018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单位为常德市鼎城区农村能源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鼎城区农村能源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鼎城区农村能源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收入296.55万元,支出353.57万元。

与上年度对比,本年收入比上年度增加32.93万元,增幅12.49%,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本年支出增加113.96万元,增幅47.56%(其中:人员经费增加15.63万元,增幅10.84%;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39万元,减幅10.42%;项目支出增加115.14万元,增幅172.42%),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增加,上年结转项目正常支出,人员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政策性调资。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上年结转

本年收入

收入比重

本年支出

支出比重

年末结转

2130101


171.65

57.88%

171.65

48.55%


2130102

25

21.9

7.38%

46.9

13.26%


2130126

60.99

36

12.15%

68.02

19.24%

28.97

2139999


67

22.59%

67

18.95%


合计

85.99

296.55


353.57


28.9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决算数296.55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其中:行政运行171.6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9万元,农村公益事业36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67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决算数353.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65万元,项目支出181.92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96.55万元,支出353.5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3.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65万元,项目支出181.9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1.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1.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95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18.6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为0.93万元,主要为公务接待支出,比上年减少0.02万元,接待批次为35次,接待人数为352人,2018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2018年度本部门无公务车辆,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购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常德市鼎城区农村能源服务中心本级只有整体预算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所以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完成情况说明。

2018年度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1、高标准建成了牛鼻滩镇腾达生猪养殖场800立方米大型沼气综合利用项目工程;2、积极争取省市农村能源示范项目9处;积极整合、多方筹措资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解决畜禽粪便污染较重的养殖业主建设沼气池,先后在黄土店、花岩溪等乡镇共建中小沼气工程22处;4、以农村能源后续服务为抓手,突出安全生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牢固树立抓后续服务就是抓安全生产的工作理念,做到安全隐患0处;5、招商引资任务全面完成。取得的生态、社会效益有:沼气工程投产后,养殖粪污变废为宝,成了当地农民田地的有机肥和家中生活使用的沼气,实现了“猪-沼-稻(莲、蔬、鱼、林)”收入多元化、风险分散化、环保压力弱化等多赢目的。为规模化生猪养殖场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进而美化养殖场生活环境,促进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增进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并消除对周边的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和有关疾病对周围居民的威胁,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减少排放,保护水资源,沼气工程为项目养殖场粪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循环利用创造了条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5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06 万元,降低20.38%。主要原因是:弥补人员经费的不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12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主要内容:

《常德市鼎城区农村能源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格》,附件8张。



鼎城区农村能源服务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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