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农业农村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鼎城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鼎城区农业农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1)
第三部分 鼎城区农业农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鼎城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全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组织研究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提出农业、农村发展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发展和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改革建议;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业、农垦等农业产油发展和农村经营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建议;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拟定全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定全区蔬菜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提升农产品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发布、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业领域行政执法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动植物检疫法规和政策,提出有关防疫检疫的政策建议和指导实施;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种子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制度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制度实施;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能源建设与管理;参与组织农业贸易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调有关部门实施的农药援外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因机构改革,2019年原农业局和原农业开发办合并组建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暂定,具体待三定方案正式出台):局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市场与经济信息服务中心、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计划财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法制办公室、秘书股、发展规划股、乡村产业发展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田建设与农垦股、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渔业渔政管理股、畜牧兽医股、种植业管理股、农药和种业管理股,下属粮油作物工作站、经济作物工作站、植保植检站、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站、农业科技技术工作管理站、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鼎城区农业农村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鼎城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第二部分 鼎城区农业农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1)
第三部分 鼎城区农业农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决算收入22508.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04.14万元、其他收入5260.29万元、上年结转1243.57万元;支出合计22508.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65万元、城乡社会支出323万元、农林水支出19425.64万元、结转2019年1556.19万元。2017年度决算收入17493.75万元、结转2018年1243.57万元。收支总计与上年变动的主要原因:财政保障的增加,如正常调资、各级加大对农业生产及农产品安全监管等投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决算收入22508.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04.14万元,占71.1%;其他收入5260.29万元,占23.37%;上年结转1243.57万元,占5.5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支出合计22508.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1万元,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6万元、占0.1%;节能环保支出1165万元,占5.17%;城乡社会支出323万元,占1.44%;农林水支出19425.64万元,86.31%;结转2019年1556.19万元,占6.9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04.14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43.5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20.57万元,本年收入合计17247.71万元。2018年度支出合计17247.7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支出合计17247.71万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1万元,占0.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2万元,占0.1%;城乡社区支出323万元,1.87%;农林水支出16296.07万元,占94.48%;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95.81万元,占3.46%。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0117.7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40.1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其他污染防治支出3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3万元;农林水支出16987.96万元。
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是2870.02万元,2017年节能环保支出-其他污染防治支出3000万元,2018年没有此项支出。减少或者变动的原因是因为政府调整支出方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1万元,占0.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2万元,占0.1%;城乡社区支出323万元,1.87%;农林水支出16296.07万元,占94.48%;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95.81万元,占3.4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23万元、农林水支出16296.07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95.81万元。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07.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55.79万元,占73.81%;公用经费326.19万元,占26.1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32.2万元,实际支付30.06万元。减少2.14万元,减少6.65%。接待(包括省市级)534批次,接待5455人次。减少原因即整顿机关作风,减少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运行费16万元,实际支付7.8万元。减少8.2万元,51.25%。减少原因是大环境所致,即公车改革及整顿机关作风。
公务出国预算0,实际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费30.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8万元、公务出国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申报(50万元以上)项目申报11个,绩效评价自评项目10个个,现场评价一个,农村环境整治专项,经过常德市九澧会计事务所现场评价,初步确定为良。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6.19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0.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3.41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7.33 万元。按照法律的规定,单位政府采购支出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总金额的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一 辆,即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