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鼎城区水利局决算公开
附件
鼎城区水利局2018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常德市鼎城区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常德市鼎城区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1)
第三部分 常德市鼎城区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常德市鼎城区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常德市鼎城区水利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防汛抗旱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和水利工程建设,对全区范围内的主要江河、湖泊进行综合治理、开发,监督检查水利法律法规、行业规章的实施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常德市鼎城区水利局系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水政水资源股、行政许可办公室、规计股6个股室;下设防汛抗旱办、河道站、水管站、排洪站、质监站、水政监察大队、水保局、设计室、建管办、水校、河长办11个事业单位。本单位现有编制人数65名,在职人员65人,退休人员61人,遗属11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常德市鼎城区水利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常德市鼎城区水利局本级
第二部分 常德市鼎城区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1)
第三部分 常德市鼎城区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共计15410.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17.08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493.08万元;本年度支出共计15410.1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708.0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702.11万元。比上年增加1678.3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和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的增加。水利工程建设资金主要是中央、省级资金,我们无法预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总收入13917.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15.13万元,占总收入99.98%;其他收入1.95万元,占总收入0.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总支出1370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8.34万元,占总支出8.6%;项目支出12529.71万元,占总支出91.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915.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630.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4.68万元,比上年增加3474.9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和中央、省级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的增加。
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708.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23.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4.68万元,比去年增加1469.2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和中央、省级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342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8.34万元,占本年支出8.78%;项目支出12245.03万元,占本年支出91.2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3423.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35.44万元,占比6.2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11万元,占比0.37%;商品和服务支出292.79万元,占比2.19%;项目支出12245.03万元,占比91.2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3423.3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5172.73万元,其中:气象服务支出48.42万元、防汛341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1054.92万元、水利工程建设828.16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50万元、砂石资源费15万元、农田水利873万元、一般事务管理1048.39万元、土地开发支出110.28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单排的支出174.4万元、其他农业支出300万元、其他水利支出129.16万元,主要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8.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35.43万元,占比70.90%;日常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11万元占比4.25%;商品和服务支出292.8万元占比24.8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32万元,决算数为22.99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32万元。决算数公务接待费22.99万元,比去年减少9.71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因公出国(境)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4.68万元,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数284.68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年度按质按量完成预算编制,对“三公”经费及会议费采取基础考核、违规扣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按时按质完成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财政执行、绩效评价结果公开,落实政府采购规定,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严格执行会计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2.79万元,其中:办公费31.46万元、印刷费24.43万元、咨询费0.02万元、水费1.37万元、邮电费22.34万元、物业管理费3.09万元、差旅费8.2万元、维修(护)费72.91万元、租赁费5.99万元、会议费2.44万元、培训费7.31万元、公务接待费22.99万元、劳务费4.58万元、福利费4.32万元、其他交通费11.3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9.9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74.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3.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096.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4.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