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国资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区国资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决算单位构成及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区国资中心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1)
第三部分 区国资中心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区国资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区国资中心主要职责:1、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3、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融资、招商引资与资本合作。4、负责归口管理企业的党建工作和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干部,并负责其日常管理。5、根据工作宏观调控政策和区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罚。6、按照出资人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决算单位构成及编制范围
财务独立核算的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按照区委、区政府对事业单位改革的工作安排,区国资中心暂未进行内设股室的设置。纳入决算单位:鼎城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本级。
区国资中心2018年决算报告编制范围包括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决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决算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国资监管专项经费。
第二部分 区国资中心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1)
第三部分 区国资中心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区国资中心决算总收入615.67万元,比去年增加了300.61万元,形成原因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了200.61万元、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增加了100万元。2018年决算总支出568.37万元,比去年减少了1241.69万元,形成原因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了158.31万元、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增加了1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了150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年终决算总收入615.6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48.76万元,占总收入的4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6.91万元,占总收入的43%、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100万元占总收入的1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年终决算总支出56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76万元,占总支出的44%;项目支出319.61万元,占总支出的5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总收入为610.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5.71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总支出为610.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8.84万元、商业服务等支出100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1.8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558.84万元,比去年减少了1251.2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了148.78万元、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增加了1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了15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558.84万元,其中2010301行政运行为248.76万元,占比44%、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实务为210.08万元,占比38%、2160599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100万元,占比1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558.8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了244.01万元,原因为2010301行政运行减少了23.07万元(人员经费增加)、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实务增加为167.08万元、2160599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增加了10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248.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3.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公用经费15.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人员经费包括301工资福利支出229.23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7万元;公用经费包括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4.63万元、310资本性支出0.6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0.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2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比上年减少了2.61万,减少原因是严格按照区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和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只有公务接待费为0.42万元,接待11批次,接待人次55人,比去年减少原因是严格按照区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总目标
①提高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对投融资平台公司注入资产进行了全民清查,并制定了《鼎城区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②国资监管制度逐步完善。制定了《鼎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施设备配置标准》、《鼎城区国有资产管理责任追究办法》,并进一步完善了《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国有投融资公司绩效考核细则及计分办法》,完成了对四家平台公司2018年年度绩效考核。
2、部门主要绩效
1.清产核资。对全区各单位清产核资,摸清家底。从7月份开始组织专项检查小组,对全区26家单位资产清查和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聘请了专业的中介机构,通过此次清产核资,我们核实及处理了账外资产、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建立完善了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弄清了长期以来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财务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基础工作不规范;二是资产处置随意性大;三是经营性资产管理有待加强;四是国有资产与个人资产界限划分不明,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五是部分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债务包袱沉重,难化解;六是部分财会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2.修建存储中心。为更好地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解决我区闲置、处置物资无处存放的问题,报经鼎城区政府同意,将原郭家铺卫生院(占地3.8亩)划拨给国资部门修建 国资存储中心,目前已完工待使用。
3.规范了相关管理。对经营性资产的出租、出借、处置等行为进行了规范化管理,棚改工作涉及的国有资产依法依规妥善处置。2018年开始,收取盈利企业国资收益256万。
4.国有资产处置效益可观。去年5月份,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对区殡仪馆面向市场公开招租标,实现处置金额102.8万元(竞拍底价18万元)。江南医院(约2亩)净地评估值仅600万元,我们按现状处置收益1480万元,增加收益880万元。
5.严控债务,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作为区债管办主要成员单位,我们全程配合参与了平台公司化债工作。一是全面梳理2018年项目建设和债务风险,对项目投资进行压减,按照“停、缓、调、撤”的原则进行了分类处置,制定了项目与投资压减初步方案;二是对区属6家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成立以来至2018年4月底建设项目政府支出责任进行了初步审计认定,平台公司无收益的公益性项目政府支出责任47.25亿元,并提出政府支出责任处理建议;三是出台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工作建议方案。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严控政府性债务增长切实防范债务风险的若干意见》(湘发〔2018〕5号)要求,清理整顿融资平台公司,剥离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为企业改革转型打下基础。
6.完成平台整合转型。一是保留三家。分别是:常德市鼎力实业有限公司,主要服务于常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常德市鼎城江南新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主要服务于江南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常德阳明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主要服务于阳明湖和花岩溪片区板块开发。二是整合方式。常德市阳明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存续,吸收合并常德鼎盛文化旅游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常德市鼎城江南新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存续,吸收合并常德市空港新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常德市鼎城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常德市鼎城区朗州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其中被吸收公司注销。三是整合程序。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合并按照一订立合并协议;二通过合并协议及决定;三是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四是通知债权人和公告;五是办理公司登记。四是整合进展。办理了四家子公司的合并注销登记和全部的工商注销及变更登记。五是整合转型。通过兑现公益性项目财政支出责任,减轻平台公司压力;加大经营性资产注入的力度,增强公司自主经营能力,完善公司考核体系,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确保企业转型“一年见成效、二年能成型、三年能成功”。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6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0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
(四)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情况:本单位2018年无公务车。
(五)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情况:本单位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