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鼎城区社会劳动保险处决算公开
鼎城区社会劳动保险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鼎城区社会劳动保险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鼎城区社会劳动保险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1)
第三部分 鼎城区社会劳动保险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鼎城区社会劳动保险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和管理工作。
2、负责全区企业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待遇领取人员社会化管理和待遇支付工作。
3、负责全区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咨询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鼎城区社会劳动保险处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审股、稽核股、退管股、个缴股、个账股,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
(二)决算单位构成。鼎城区社会劳动保险处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鼎城区社会劳动保险处本级第二部分鼎城区社会劳动保险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1)
第三部分鼎城区社会劳动保险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决算数为20906.49万元,对比2017年度,2018年度收入决算数增加4385.55万元;2018年度支出决算数为20903.63万元,对比2017年度,2018年度支出决算数增加4487.61万元;这其中主要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提标支出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调资补助增加4487.61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决算数20906.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788.76万元,占全年决算收入总数的99.44%;其他收入117.73万元,占全年决算收入总数的0.5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决算数2090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1.05万元,占支出决算数的8.14%,项目支出19084.85万元,占支出决算数的91.3%,其他支出117.73万元,占支出决算数的0.5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为20788.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788.76万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20785.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4.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159.6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处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数为20785.12万元,对比2017年决算数16416.02万元,2018年度增加4369.1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提标支出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调资补助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我处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数为2078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0.27万元,占全年财政拨款支出的3.12%、项目支出19084.85万元,占全年财政拨款支出的96.3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0785.1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为2078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0.27万元、项目支出19084.85万元。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54.9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26.62万元、津补贴42.27、奖金39.66万元、绩效工资23.96、社保缴费40.43万元、医保缴费14.15、住房公积金38.7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9.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70.5万元(其中:办公费38.1万元,印刷费12.9万元,咨询费0.3万元,手续费52.7万元,公务接待费5.48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69万元,差旅费9.34万元,邮电费、物业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147.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159.6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处2018年度的“三公”经费总额为9.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9万元,公务接待费5.47万元。 “三公” 经费对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减少了12.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3.69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了16万元。”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文件精神,厉行节约,同城不接待,减少不必要的接待,严格执行接待标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我处2018年“三公”经费为公务接待费5.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35批次,接待1103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处高度重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成立了专门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分管财务的副书记担任组长,各股室长担任组员,采取听取情况介绍、收集查看相关资料、检查财务会计记录,对2018年度整体支出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检查和自我评价。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在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上严格执行财政的专款专用制度,对项目资金进行单独预算、专项管理、专项核算和专项使用
(二)年度部门绩效目标
1、 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确保“三公”经费维持在上年水平;
2、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征缴11087.7万元,同级财政补助517万元,新增扩面人数3728人;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8079.17万元,参保人数434998人;
4、夯实基础和自身建设。加强系统党建工作、队伍作风建设、法治人社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人社部门形象。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0.5 万元,比2017年减少116.45万元,减幅30.09%。主要原因是2018年乡镇退管费的结算在2019年度内进行。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 辆,2辆车于2000年初已报废处置,但账务未进行处理,资产未核销。房产4处,其中离退休活动中心2300平方已由政府划拨为农经局使用,宿舍390平方于1994年已房改出售,剩下的2处退休活动中心和培训中心1-2#门面已转为局机关使用管理,以上房产4处账务未进行处理,资产未核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