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鼎城区卫监局部门决算公开
鼎城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鼎城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鼎城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1)
第三部分 鼎城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鼎城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实施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参与卫生行政许可事项的现场调研论证工作。
(2)负责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
(3)负责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医疗机构医疗广告实施监督管理。
(4)负责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弃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5)负责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两非”违法行为、“代孕”行为。
(6)负责查处违法生育行为,征收社会抚养费,做好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
(7)负责开展执法稽查,负责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
(8)负责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组织查处。
(9)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
(10)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区卫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鼎城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稽查(法制)信息科、医疗机构监督一科、医疗机构监督二科、公共场所监督科、学校传染病食品安全监督科、计划生育监督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鼎城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鼎城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本级。
第二部分 鼎城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1)
第三部分 鼎城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为428.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1.87、上年结转5.39万元、其它收入21.26万元;支出428.52万元,其中结转下年20.48万元、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08.0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减少,原因一是公务接待大幅减少;二是没有非税收入;三是没有对社会抚养费返回。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428.52万元,构成为:上年结转5.39万元,占比1%;财政补助401.87万元,占比94%;其它收入21.26万元,占比5%;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428.52万元,构成为:工资福利支出290.7万元,占比68%,一般商品服务支出117.34万元,占比27%;结转下年20.48万元,占比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401.87;支出390.5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减少,原因是公务接待大幅减少,没有非税收入和社会抚养费返回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数390.5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1%,比上年决算数减少,原因是公务接待大幅减少,没有非税收入和社会抚养费返回款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结构情况及占比:卫生监督机构支出354.24万元,占比91%;重大公共卫生专项19.83万元,占比6%,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10.5万元,占比3%;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6万元,占比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390.57万元,年初预算数389.98,两者相比,基本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构成及占比,人员经费290.7万元,占比74%;公用经费99.87万元,占比2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总额预算为11万元,分项为公务用车0,因公出国(境)0,公务接待11万元。2018年“三公”实际支出为1.59万元。减少的原因一是公务接待报销标准大幅下降;二是公务接待数量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主要用在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接待16批次198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做好公共场所、医疗、学校、饮用水和消毒产品卫生监督;打击非法行医、无证行医等违法行为,查处“两非”典案件。
(二)年度部门绩效目标
一是结合国家双随机任务,以整治农村饮用水和非法行医为重点,加强公共场所、医疗、学校、饮用水和消毒产品日常卫生监督检查。
二是完成省下达的计划生育“两非”案件查处数、违法生育结案数。
三是搞好协会卫生业务培训,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常德市鼎城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绩效评价计划的通知》(常鼎财发[2019]4号),我局对本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机构编制和厉行节约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自评,形成评价结论。
(四)综合评价结果
各科室根据2018年《工作计划及重点》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得分91分,财政支出绩效为“优”。
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全实现。在2018年全区综合绩效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单位。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87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1 万元,增长356%。主要原因是:将区级专项和上级补助用于到机关运行费用当中,没有单独列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6 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6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表1: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