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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双桥坪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19-09-21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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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双桥坪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鼎城区双桥坪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鼎城区双桥坪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1)

第三部分 鼎城区双桥坪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鼎城区双桥坪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鼎城区双桥坪镇人民政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鼎城区双桥坪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包括:行政村11个,居委会3个,基层预算单位由鼎城区双桥坪镇站所、镇财政、镇行政组成,是乡镇级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预算全额拨款。

(二)决算单位构成。鼎城区双桥坪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鼎城区双桥坪镇人民政府本级(含镇站所、镇财政、镇行政)。

第二部分 鼎城区双桥坪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1)

第三部分 鼎城区双桥坪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鼎城区双桥坪镇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3200.62万元,其他收入2661.12万元,全年收入合计5861.74万元,较上年增长1301.62万元,主要是其他收入的增长。年初结转结余150万元,当年可支出收入6011.74万元;2018年鼎城区双桥坪镇人民政府支出合计50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4.58万元,项目支出3029.3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937.84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增长623.78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的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全年收入合计5861.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00.62万元,约占全年总收入55%,其他收入2661.12万元,占全年总收入45%。全年收入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1387.62万元,教育支出收入4.5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收入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183.4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收入2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收入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收入771.97万元,农林水支出收入2473.3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收入53.94万元,国土海洋气象支出收入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收入19.9万元,其他支出收入116.1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937.84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全年支出合计50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4.58万元,占全年支出40%,项目支出3029.32万元,占全年支出6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3200.62万元,较上年增加61.38万元,自然增长。财政拨款支出3350.62万元,较上年增长321.3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8年全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15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7.74万元,占全年财政拨款支出60%,较上年增加270.41万元;项目支出1254.88万元,占全年财政拨款支出40%,较上年减少2.9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1.55万元,占全年财政拨款支出(以下简称占比)4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万元,占比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万元,占比1%;城乡社区支出2万元,占比0.06%;农林水支出1762.13万元,占比56%;交通运输支出53.94万元,占比1.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1153.35万元,决算数为315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1153.35万元,决算数1897.74万元;项目支出1254.88万元,年初预算未安排。当年预算可用指标3152.62万元,2018年本单位财政拨款结转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97.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41.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公用经费支出356.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数26.3万元,其中公务车运行费决算数21.3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5万元。本单位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公务用车、接待费支出管理,“三公”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数,不超标。

公务车运行费比上年增加10.08万元,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51.22万元,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2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22.36万元,一般公务用车1台;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5.1万元:共接待58批次,656人次。无出国(境)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8万元,年末结转0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鼎城区财政局文件要求,本单位依据实际制订了自评方案,完善了评价指标体系,对整体支出认真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

2018年年初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3.35万元,决算数315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7.74万元,项目支出1254.88万元。基本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差不大,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本单位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较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7年相同。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6.8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鼎城区双桥坪镇人民政府.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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