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财政局2018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
附件
鼎城区财政局2018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鼎城区财政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鼎城区财政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1)
第三部分 鼎城区财政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鼎城区财政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鼎城区财政局是鼎城区人民政府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之一,根据《常德市鼎城区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常鼎政办发〔2016〕36号),鼎城区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区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区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区、乡镇(街道)政府间以及政府与企业间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区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区财政总决算与部门决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区本级及各乡镇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落实财政体制改革。
(三)负责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参与彩票发行、销售监督,并负责其财务监管工作。
(四)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区本级财政银行账户、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监督工作;
(五)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和规定范围内的其他国有资产;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六)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指导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收取,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八)负责制定和完善乡镇财政管理机制,组织实施“乡财区管乡用”和乡镇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改革;指导全区乡村消赤减债和涉农补贴发放工作;承担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综合改革有关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区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报区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贯彻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指导和协调全区政府性融资工作;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三)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鼎城区财政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根据上述职责,区财政局设三个副科级单位(非税局、乡财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和1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股、综合规划股、预算股(绩效评价股)、国库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经济建设股、农业股、社会保障股、企业股、会计股、资产管理股、金融与债务管理股、监督检查股(税政法规股)、信息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鼎城区财政局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鼎城区财政局单位本级以及下属二级机构(非税征收管理局、乡镇财政管理局、国库集中支付分局)
第二部分 鼎城区财政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1)
第三部分 鼎城区财政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鼎城区财政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3630.79万元,全年收入合计3630.79万元,较上年增加655.09万元;2018年鼎城区财政局支出合计3624.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8.41万元,项目支出1346.0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6.37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增加648.72万元,主要是工资调资影响以及代付政府项目中介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3630.79 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决算数3624.41万元,年底结余数6.3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鼎城区财政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3630.79万元,全年收入合计3630.79万元,较上年增加655.09万元;2018年鼎城区财政局支出合计3624.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8.41万元,项目支出1346.0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6.37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增加648.72万元,主要是工资调资影响以及代付政府项目中介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8.4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基本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2278.41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机关运行经费等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577.27万元,津贴补贴238.51万元,奖金346.2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60.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0.25万元,办公费36.94万元,印刷费41.67万元,水费1.45万元,电费6.63万元,邮电费0.8万元,物业管理费6.65万元,差旅0.65万元,维修(护)费145.58万元,会议费6.78万元,培训费10.29万元,公务接待费10.91万元,工会经费22.35万元,其他交通费79.8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2.23万元,住房公积金122.80万元,退休费115.5万元,抚恤金17.91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08万元,资本性支出90.98万元。
项目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1346万元,包括奖金156.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15万元,住房公积金42.9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8.91万元,办公费66.8万元,印刷费57.35万元,咨询费1.1万元,水费6.84万元,电费24.28万元,邮电费3.96万元,物业管理费4.93万元,差旅14.70万元,维修(护)费76.62万元,租赁费3万元,会议费4.85万元,培训费18.58万元,公务接待费21.25万元,劳务费17.5万元,委托业务费338万元,工会经费86.92万元,其他交通费28.8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56万元,退休费5.2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3万元,资本性支出21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24.4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人员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1754.72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机关运行经费等支出,包括基本工资577.27万元,津贴补贴238.51万元 ,社会保障缴费382.9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40.25万元。退休费115.5万元,抚恤金17.94万元,助学金1.1万元,奖励金22万元,住房公积金147.5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08万元。
公用经费支出:2018年日常公用经费决算数为523.69万元,其中:办公费36.94万元,印刷费41.67万元,水费1.45万元,电费6.63万元,邮电费0.8万元,物业管理费6.65万元,差旅费0.66万元,维修(护)费145.58万元,会议费6.78万元,培训费10.29万元,公务接待费10.91万元,工会经费22.35万元,其他交通费79.7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2.26万元,资本性支出90.9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①因公出国(境)费为零。②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③公务接待费为32.1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与年初预算39.5万元相比减少18.58%,2018年三公经费比年初预算39.5万元减少7.34万元,下降18.58%。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尽量食堂就餐。
2018年度①因公出国(境)费为零。②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③公务接待费为32.1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同比上年减少28.85%,2018年三公经费比上年45.2万元减少13.04万元,下降28.85%。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尽量食堂就餐。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72批次,接待人数为210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是完善绩效目标管理。按照区级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对本单位申报的全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实施审核。二是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三是开展绩效监控工作。依据区级财政支出绩效监控管理办法,对本单位各部门所有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跟踪管理。四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事务办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被评价部门及单位。五是公开绩效评价结果。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2.71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45.98万元增加286.73万元,增长198.42%。主要原因是:由于代付政府中介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3.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5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18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3.7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55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25.0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