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工商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工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工商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1)
第三部分 工商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工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依法登记注册、监督管理全区各类企业(包括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按照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工商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鼎城分局,正科级,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法制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企业和个体私营经营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商标监督管理股、广告监督管理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工商局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报告编制范围:鼎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本级,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鼎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工商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1)
第三部分 工商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2810.43万元,上年收入2994.13万元,比上年减少183.7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本年支出2693.64万元,比上年的2858.75万元,减少165.1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2810.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38.95万元,其他收入拨款71.49万元,比上年减少183.69万元,下降6.13%。主要是减少了石公桥所的维修专项资金拨款5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2693.64万元,比上年支出减少165.11万元,降幅为5.77%,主要原因1、人员经费减少47.01万元;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46万元;3、项目支出减少116.5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年初收入预算为1818.40万元,支出预算为1818.40万元,2018年决算收入为2738.95万元,增加920.55万元;支出决算为2646.0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646.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34.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1.8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646.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34.25万元(基本支出2408.14万元,项目支出226.11万元)占总支出决算99.5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1.81万元(项目支出11.81万元)占总支出决算0.4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646.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2408.14万元,项目支出为237.92万元;年初支出预算为1818.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556.00万元,项目支出为262.40万元;基本支出增加852.14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24.48元,主要是基层所维修费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为2408.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44.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3.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9.7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59.70万元,决算为32.46万元,占预算的54.37%,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6万元,完成预算74.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86万元,完成预算37.06%。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27.24万元。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对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了13.62万元。主要由于2018年单位即将面临机构改革和职能职责的转变,局党组考虑到该情况要求控制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60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数的63.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86万元,占36.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保有公务用车16辆,其中,小轿车14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60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检验检测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2018年公务接待费11.8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同级单位到本局调研、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37批次,968人,共计支出11.86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1.81万元(项目支出11.81万元)占总支出决算0.45%。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为:基层工商所经费99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9万元,降低19.1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