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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鼎城分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19-09-21 12:20 信息来源:常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鼎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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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常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鼎城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常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鼎城分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1)

第三部分 常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鼎城分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常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鼎城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定期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负责生产领域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负责管理生产领域产品质量投诉和举报;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组织协调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2、承担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产品质量仲裁检验;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各类委托检验。

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监督全区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指导企事业单位的标准化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4、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依法推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工作。

5、负责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6、承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参与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7、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它检定、校准和检验工作。

8、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常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鼎城分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人事股、法制监督股(稽查大队、行政许可办公室)、标准质量股、计量认证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以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及计量检定所,无独立核算二级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常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鼎城分局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报告编制范围包括:常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鼎城分局单位本级,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常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鼎城分局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常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鼎城分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1)

第三部分 常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鼎城分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常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鼎城分局2018年收入总计570.71万元,支出总计598.7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下降了80.46万元,降幅12.36%;支出与去年相比减少64.46万元,下降9.72%。主要原因是由于取消了计量检定收费影响了本局的非税收入拨款,造成收入的下降:而支出也没有像2017年那样补交以前年度的单位部分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故而也大幅降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70.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9.45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96.27 %;其他收入21.26万元,占总收入的3.73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9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98.74万元,占比83.30%;项目支出100万元,占比16.7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49.45万元,支出总计586.50万元。与 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0.80万元,降幅15.50%;财政拨款支出下降76.70万元,降幅11.57%,主要原因是由于取消了计量检定收费影响了本局的非税收入拨款,造成收入的下降:而支出也没有像2017年那样补交以前年度的单位部分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故而也大幅降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常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鼎城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86.5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比重97.96%,与去年相比减少了76.70万元。下降的主要是因为没有像2017年那样补交以前年度的单位部分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86.5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基本支出486.5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数的82.95%;项目支出100.00万元,占比17.05%。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8年财政预算支出数为378.50万元,实际支出586.50万元,增加了208.00万元,增加的原因是预算不够或没有预算的科目,如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85.42万元,是因为预算时没有把当年新增工资和津补贴,年终绩效奖励,综治工作奖励,住房公积金计算进去。而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2.58万元,是由于取消了计量检定等收费,但是质量、计量、标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职能职责,外出开展工作时间较多,履职成本较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6.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1.35万元,占94.8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8.95万元,津贴补贴99.06万元,奖金24.08万元,绩效工资88.5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61.29万元,住房公积金29.9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90万元,生活补助0.56万元和奖励金2.05万元;公用经费25.15万元,占5.17%,主要包括:办公费5.94万元、印刷费0.70万元、水费0.08万元、电费0.35万元、物业管理费2.63万元、差旅费1.27万元、培训费0.02万元、工会经费11.51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4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常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鼎城分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4.35万元,决算为10.14万元,占预算的70.66%,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99万元,完成预算99.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15万元,完成预算62.96%。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4.21万元。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对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了1.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比上年下降,主要由于2018年单位即将面临机构改革和职能职责的转变,局党组考虑到该情况要求控制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99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数的29.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15万元,占70.5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保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小轿车4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9万元。主要用于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检验检测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2018年公务接待费7.1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同级单位到本局调研、开展质监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40批次,1030人,共计支出7.15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化、合理化和精细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我局对2018年度整体支出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现报告如下:

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

1、大力推进质量强市战略。高举质量强市大旗,注重品牌建设,以质量管理为抓手提升全市质量竞争力,服务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服务业现代化、美丽乡村建设。

2、聚焦民生保障质量安全。注重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以保障民生为落脚点狠抓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市场质量、建立市场诚信、保障市场安全。

3、强化服务举措提升工作效能。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主动帮扶企业争创名牌,指导地方特色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以更加优良的作风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有质量、更有效率的服务。

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通过核实支出数据、查阅会计凭证、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预算编制、执行、资金使用、监管以及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对预算进行了综合评价,总体情况较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1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82万元,降低18.80%。主要原因是:2018年单位即将面临机构改革和职能职责的转变,局党组考虑到该情况要求控制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4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事业机构产品检验及计量检定用车;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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