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发改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部门部门决算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属于财政全额供养的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施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负责全区发展规划编制、争取上级专项投资、招投标管理、项目开发、项目申报衔接、重大建设项目监管、环境监测、价格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我局包括9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股、发展规划股、固定资产投资股、农村经济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股、社会发展股、商品价格和收费管理股;还包括2个二级机构: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我局主要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为发改局本级和2个二级机构(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编制数50人、在职人数59人、离退休人数53人、遗属2人。
第二部分 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发展和改革局收入总额1193.08万元,较2017年减少245.54万元。2018年支出总额1225.43万元,较2017年减少160.06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总收入1193.08万元,全属于财政拨款收入,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2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总支出1225.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2.3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9.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2.9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6.76%;商品和服务支出72.66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9%。项目支出337.45万元,占指出总额的27.5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额1193.08万元,较上年减少245.54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额1225.43万元,较上年减少160.0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2.43万元,较上年减少60.6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2.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7.9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32.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59.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2.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6.79%;商品和服务支出72.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5.94%;项目支出334.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27.3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2.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7.9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32.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2.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66万元;项目支出334.4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2.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7.9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32.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2.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66万元;项目支出334.4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27万元,和年初预算数一致,主要由于单位厉行节约缩减了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年发展和改革局“三公”经费支出主要是国内公务接待费6.27万元,比2018年减少31.09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其他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万元系2017年结转结余资金,2018年无收入,本年度支出3万元。年末余额为零。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年初预算收入827万元,调整预算数1374.55万元,总支出122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7.98万元,项目支出337.45万元。项目支出主要是重点项目工作(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开发、项目宣传、固定资产投资的调度等工作),投融资平台建设项目监管,涉及刑事案件价格鉴定专项工作,现代服务业引导等工作。预算执行方面,单位预算资金按规定管理使用,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控制较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2.43万元,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60.65万元,降低4.73%。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371.55万元减少149.12万元,降低10.87%,主要原因是部分费用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