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文化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职责
第二部分 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第四部分 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称解释
1、收入科目
2、支出科目
3、“三公”经费
4、机关运行费
文化馆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责
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文化宣传、文艺活动组织、群众文艺理论研究、业余创作团队管理、业余文艺创作组织;文化交流;相关培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及、研究、保护和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以及对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业人员进行指导和业务培训。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鼎城区编委办核定,鼎城区文化馆内设机构1个,编制数14人,现有在职人数12人、退休人数9人。本单位下设:办公室、财务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免开上课活动中心。
常德市鼎城区文化馆是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内的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编制只包括本级部门预算。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文化馆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和人员支出的经费,也包括财政局归口管理、面向全区分配的免费开放经费、群众文化活动经费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36.2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81万元,减少原因:人员退休异动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4.98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36.2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81万元,减少原因:人员退休异动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30.28万元,项目支出6万元。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6.28万元(经费拨款134.98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81万元,减少原因:人员退休异动减少。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30.2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81万元,减少原因:人员退休异动减少。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1.4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其中: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8.3万元(办公费0.5万元、印刷费1.2万元、水电费0.7万元、邮电费0.1万元、差旅费0.5万元、培训费0.2万元、日常维修费0.3万元、公务接待0.2万元、党建经费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万元、老干党组织经费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81万元减少原因:人员退休异动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2万元(遗属补助及独生子女费)
(2)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6万元。其中用于群众文化活动2万元、免费开放4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四部分、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无,2019年 “三公”经费预算0.2万元,相比上年减少100%。减少原因:根据区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三公”经费开支。
2、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
3、国有资产使用说明:因单位原办公楼危房停止使用,现借用鼎城区文旅广体局大湖路老文化局办公楼三楼办公室办公。
4、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为13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28万元,项目支出6万元。
5、本部门年初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故公开表中未体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项目。
第五部分:名称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 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 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 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