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及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及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及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及说明
七、《部门收入总表》及说明
八、《部门支出总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费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构成一级预算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单位性质:行政单位
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
(二)人员构成编制数: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5名;在职人数:14人;离退休人数:1人。
二、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1.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相关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集中开展政务服务。
(三)牵头负责全区“放管服”改革工作;指导、协调、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四)统筹协调、规划指导、监督评估全区电子政务工作;统筹推进、监督协调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五)负责全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展的统筹规划和监督考核,指导区政府网站建设。
(六)负责区智慧城市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
(七)负责区本级财政性资金建设信息化工程的统筹规划、立项审批、技术评审、施工监管、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估。
(八)统筹全区数据资源体系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共享与开放。
(九)统筹推进电子政务和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的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根据编委办核定,我局内设机构3个,下属二级事业单位2个,全部纳入2020年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行政审批改革管理股、政务公开服务股。
下属二级事业单位有政务服务中心、大数据中心。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政务大厅运转及政务公开、速递复印、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政府网站运维及工作经费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68.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8.0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47.08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拨款0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2.43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职能调整人员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68.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68.08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2.43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职能调整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8.0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2.43万元,具体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47.0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2.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7.9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19.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1万元,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2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即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为19.1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53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1.08万元,原因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其中公务接待支出2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止上年底,办公用房面积(或租用面积)3716平方米、实有公车0台、主要办公设备65台、主要公用设备10台。
5、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为16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08万元、项目支出21万元。
6、本部门年初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故公开表中未体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项目。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也就是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用品、印刷、水电通信及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公开表格
具体公开内容及数据详见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