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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蒿子港镇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0-02-03 14:15 信息来源:蒿子港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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蒿子港镇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构成

二、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第四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  基本支出

二、  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八部分 公开表格

蒿子港镇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构成(基层预算单位组成、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

蒿子港镇位于洞庭湖南端,东邻安乡县与澧水交界,西接西洞庭管理区。镇域总面积56.15平方公里,耕地总面积35919亩,其中水田面积29212亩。辖7个行政村,3个居委会。全镇总人口33473人,其中城镇人口10850人。

(二)人员构成(编制数、在职人数、离退休人数)

编制数70人、在职人数55人、离退休人数37人。

二、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本单位主要职责有: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单位和个人的正当权益,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2、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收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增强财政实力;3、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不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4、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5、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蒿子港镇政府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平安建设与应急管理办公室、 经济发展办公室、扶贫办、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等7个办公室和财政所、水利管理站、综合文化站、民政和劳动保障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城市管理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站七个站所。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885.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5.7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885.74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拨款0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4.21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885.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18.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99万元、农林水支出529.6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4.21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比上年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5.7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4.21万元。具体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551.6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1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8.6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60.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41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334.1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7.98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即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为60.6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52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5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为25万元,主要是采购汽油、空调、打印机、台式计算机等。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止上年底,办公用房面积(或租用面积)4990平方米、实有公车1台、主要办公设备38台。

5、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为885.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1.64万元、项目支出334.10万元(含财政预留专项项目)。

6、本部门年初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故公开表中未体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项目。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也就是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用品、印刷、水电通信及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公开表格

具体公开内容及数据详见公开表格。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新)蒿子港.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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