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十美堂镇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构成
(二)人员构成
二、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情况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七)村级组织及农村社区转移支付及惠民项目资金情况
七、名词解释
八、公开表格
十美堂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构成十美堂镇人民政府2020年基层预算单位分为政府部门和村(居)组织两部分构成。其中:政府部门含行政、财政、计育、站所四个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村(居)组织在预算基层单位中列入政府农林水事务,不单独设置预算基层单位。经费管理方式均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
(二)人员构成(编制数、在职人数、离退休人数)
十美堂镇行政编制人数为40人,财政编制人数为7人,计育编制人数为14人,站所编制人数为53人。行政人员在职人数为35人,财政人员在职人数为5人,计育在职人数为14人,站所在职人数为53人。行政退休人数为26人,财政退休人数为1人,站所退休人数为36人。
二、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十美堂镇人民政府部门职能为社会事务管理。机构设置情况:政府机构含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政府下设法人单位机构有财政所、民政和劳动保障站、水利管理站、林业站、文化站(含计育办)、农业和农村管理站、安监站。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镇政府和所属事业单位、村(居)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村(居)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防汛抗旱维稳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873.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73.7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873.7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4.46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873.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92.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3.47万元,农林水支出1247.8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4.46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73.7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4.46万元,具体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078.5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7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96.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47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795.1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41万元,其中:并乡经费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合并后的经费开支等方面;防汛抗旱维稳经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抗旱和维稳等方面;党团建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妇联、纪委等工作经费;财政所培训经费0.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所业务培训费用;村级转移支付618.84万元,主要用村(居)级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和卸职村主干生活补助等;镇管泵站排渍电费110.64万元,主要用镇管泵站排渍电费、泵站维修、人员工资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无。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即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6.06万元,减少0.06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5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1.56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为37万元,主要是采购办公设备、汽油、汽车保养、泵站维修设备等。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止上年底,办公用房面积(或租用面积)3530平方米、实有公车7台、主要办公设备135台、主要公用设备12台。
5、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为1873.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8.53万元、项目支出795.18万元(不含财政预留专项项目)。
6、本部门年初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故公开表中未体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项目。
7、村级组织和农村社区运转保障经费及惠民项目资金预算数在附表中详细说明。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也就是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用品、印刷、水电通信及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公开表格
具体公开内容及数据详见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