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鼎城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部门收支慨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第四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第五部分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八部分 公开表格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常德市鼎城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为全额拨款、独立核算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7030064105291,法定代表人:张胜保。
(二) 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现有财政全额拨款编制94名,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51人,遗属4人。
二、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承担畜牧兽医水产管理和畜禽定点屠宰管理相关行政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畜牧渔业(含畜牧、兽医、兽药、渔业、草原、饲料、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生鲜乳生产管理,下同)和畜禽定点屠宰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我区畜牧渔业和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指导畜牧渔业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生产方式、资源合理配置;指导畜牧渔业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指导畜牧渔业市场体系和信息体系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三)依法承担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兽医医疗器械行政管理;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和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管理;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畜牧渔业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畜牧业、水产业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种畜禽、水产种苗管理。
(六)负责渔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负责渔业捕捞、水域滩涂养殖、渔业安全生产等事项的行政许可、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渔船检验和渔船渔港安全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维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珍贵稀有水生野生动植物。
(七)负责动物防疫工作,指导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负责动物、动物产品(不含出入境口岸动物检疫)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组织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调查、控制、扑灭等应急工作。
(八)承担畜牧渔业和畜禽定点屠宰管理方面行政许可事项的现场勘验、论证、鉴定、试验、审核等技术性工作;负责对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参与查处畜禽屠宰违法行为。
(九)拟订畜牧渔业科技、教育培训、技术推广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组织畜牧渔业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
(十)按照权限监督管理和使用畜牧渔业专项资金,组织畜牧渔业重大项目的申报、审核、实施。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鼎城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区财政全额拨款、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事务中心下设区渔政监督管理站、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加挂区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区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区兽(渔)药饲料监督管理站以及区农林场动物防疫检疫站等六个二级机构及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计划财务股、畜牧医政药政股、渔业水产股、法制信息股(行政许可办公室)等6个内设股室。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渔政执法和屠宰执法监督项目、同步化疗、养殖环境污染整治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015.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15.3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945.38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7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拨款0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8.34万元 ,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异动和疑似非洲猪瘟重大疫情发生增加的防控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015.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015.38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8.34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异动和疑似非洲猪瘟重大疫情发生增加的防控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5.3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8.34万元 ,具体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015.3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8.34万元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35.1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171.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87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05.7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9.09万元 ,其中: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与检测经费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等方面;渔政执法和屠宰执法监督项目、同步化疗、养殖污染整治等支出5.13万元,主要用于渔政执法和屠宰执法监管、同步化疗、养殖环境污染整治等方面;动物防疫监督与执法20万元,用于监督执法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租车费等;重大疫病防控工作经费28.8万元,用于购买防疫物资和疫病防控工作;站所人员公务费2.86万元;仓库租金10万元、工会经费3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本单位没有此项资金。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即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为65.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18万元 。
2、“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3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本单位没有此项资金。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止上年底,办公用房面积(或租用面积)1200平方米、实有公车1台、主要办公设备80台、主要公用设备30台。
5、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为101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9.99万元、项目支出105.39万元(不含财政预留专项项目)。
6、本部门年初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财政专户管理等支出,故公开表19、20、21、22、23、24中未体现国有资本经营和政府性基金及财政专户管理等预算收支项目。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也就是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用品、印刷、水电通信及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公开表格
具体公开内容及数据详见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