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鼎城区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0-02-03 14:50 信息来源:鼎城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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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林业局

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构成

(二)人员构成

二、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七、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

(三)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

八、公开表格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构成

区林业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下属四个财政定额补助林业事业单位,即区林业科学研究所、区油茶科学研究所、区苗圃、区花圃。另外,区油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预算编列其中。为国库集中支付单位。

(二)人员构成

区林业局机关编制数51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38人。实有人数101人,其中:在职58人,退休43人。

二、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及市有关林业生态建设、林业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等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

3、承担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荒漠化防治工作。

6、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7、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8、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责任。

9、拟订林业产业发展政策,引导林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林业资源的合理配置,监督检查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等工作。

10、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

11、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等。

12、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区林业队伍的建设。

13、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人事政工股、计划财务股、造林股、资源林政股(法制办)、行政许可办公室、科学技术与产业发展股等7个行政股室,管理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副科级)、林业基金管理站、森林资源管理保护站、林业技术推广站、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营林工作站(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林业执法大队、黄土店木材检查站等8个二级机构。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和所属事业单位财政定额补助收支。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松材线虫病防治费、森林禁伐减伐补助、育林基金转移支付、建设项目工作经费、非税收入返还及收费项目成本支出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20年年初预算数896.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96.1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746.76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96.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拨款52.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46.4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区森林公安局2020年实行财务独立核算分出,单独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

(二)支出预算

2020年年初预算数896.16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896.1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46.4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区森林公安局2020年实行财务独立核算分出,单独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6.1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46.42万元,具体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一)     基本支出

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615.69万元,比上年减少170.1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4.3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51.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7万元。

(二)     项目支出

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80.4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6.23万元,其中:松材线虫病防治费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松材线虫病的监测及除治工作等方面;森林禁伐减伐补助支出24.27万元,主要用于禁伐减伐政策延长期禁伐商品林补助等方面;育林基金转移支付52.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退耕还林、古树名木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义务植树等方面;建设项目工作经费46.8万元,主要用于区林业局油茶项目设计及验收、区油茶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运转及油茶品牌宣传与推广,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等;非税收入返还及收费项目成本支出96.9万元,主要用于林业非税收入征收业务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及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即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为51.6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5.86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20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支出0万元(2020年实有公务用车1台,按财政要求未编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     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为20万元,主要是采购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及车辆加油、维修及保险等。

(四)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上年底,办公用房面积(或租用面积)1424平方米(包括区森林公安局)、实有公车1台、主要办公设备106台、主要公用设备39台。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为89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5.69万元、项目支出280.47万元(不含财政预留专项项目)。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本部门年初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故公开表中未体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项目。

七、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也就是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用品、印刷、水电通信及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公开表格

具体公开内容及数据详见公开表格。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新)林业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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