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鼎城区农村能源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0-02-03 14:53 信息来源:鼎城区农村能源服务中心
字号:【

鼎城区农村能源服务中心2020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构成

(二)人员构成

二、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情况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5、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

3、项目支出

4、“三公”经费

八、公开表格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构成:鼎城区农村能源服务中心属于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为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经费管理方式采用国库集中支付。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单位为常德市鼎城区农村能源服务中心本级。

(二)人员构成:本单位核定事业编制人数9人,现有在职人员11人,退休人员7人。

二、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部门职能职责:研究拟定全区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开发利用沼气资源,建设管理沼气工程,发展沼气生态农业,保护农村生态环境;负责全区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指导推广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作;编制和指导实施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的技术和产品标准;负责完成国家、省农村能源建设试点县工作任务。

现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工程建设管理股、行业发展股。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区农村能源服务中心本级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农村能源服务中心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费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51.1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1.1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51.1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4.64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费10万元、增加了调资等工资福利支出3.99万元、增加了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6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51.13万元,全部为农林水支出151.1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4.64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费10万元、增加了调资等工资福利支出3.99万元、增加了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65万元,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1.1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4.64万元,具体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26.1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6.2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12.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3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万元,其中: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费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监管,后续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故公开表中未体现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项目,附件19-20两张表为空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即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为12.05万元,比上年相比,无增减。

2、“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0.6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为3万元,主要是计划采购激光打印机2台、计算机设备4台。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止上年底,我单位无自有独立办公楼,现在鼎城区财政局五楼办公,没有公务车、主要办公设备电脑9台、打印机2台。

5、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为15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13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不含财政预留专项项目),本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20年初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故公开表中未体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项目,附件21-22两张表为空表;本部门2020无财政专户管理预算收支,故公开表中未体现2020年财政专户管理预算收支项目,附件23-24两张表为空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也就是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用品、印刷、水电通信及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公开表格

1、附件1主要内容:

《鼎城区农村能源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附件:6张

2、附件2-30为公开表格,具体公开内容及数据详见公开表格。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新)农村能源服务中心.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