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鼎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常德市鼎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常德市鼎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单位
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酒类食品、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政策规划,制定规范性文件,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承担区人民政府负总责的相关工作;建立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区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含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全区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依法公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监测。
(三)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的相关工作;监督实施执业药师制度。
(四)组织实施全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依法组织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质量公告;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五)依法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七)负责制定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八)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九)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一)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鼎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额拨款行政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室、人事股、食安办、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下设2个一类公益事业单位:常德市鼎城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常德市鼎城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及22个派出基层管理所,人员构成:编制数176人、在职166人、离退休10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常德市鼎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报告编制范围包括:鼎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鼎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下属机构及22个派出基层管理所均未单独核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第三部分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入总计2689.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39.89万元,其他收入147.91万元,年初结转301.66万元;支出总计2689.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64.19万元,年末结转125.27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37.84万元,减少4.88%,主要是食品专项开支的下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8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39.89万元,占93.8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47.91万元,占6.1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56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7.41万元,占90.38%;项目支出246.78万元,占9.6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03.69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201.96万元,减少7.46%,主要是因为食品专项拨款和开支大幅下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12.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08%,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9.40万元,减少1.20%,主要是因为食品专项开支下降。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12.4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12.40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02.8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412.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499.88万元,支出决算为201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因为预算时没有把当年新增工资和津补贴,年终绩效奖励,综治工作奖励,住房公积金计算进去。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4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新增了多项职能,省局给予拨款支持,故年初预算没有该项开支。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管执法(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3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新增了多项职能,省局给予拨款支持,故年初预算没有该项开支。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8.8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新增了多项职能,省局给予拨款支持,故年初预算没有该项开支。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03万元,支出决算为262.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9年属于机构改革单位,故单位的项目经费预算时都被留存起来,所以决算比预算上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03.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10.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2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养老保险缴费等;公用经费193.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8%,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3万元,支出决算为40.51万元,完成预算的64.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9万元,支出决算为23.50万元,完成预算的60.2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勤俭节约,协助单位领导加强廉政建设,与上年相比减少14.50万元,减少38.1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17.01万元,完成预算的70.8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勤俭节约,协助单位领导加强廉政建设,与上年相比减少24.45万元,减少58.9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50万元,占58.0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01万元,占41.9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5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80个、来宾2230人次,主要是用于食品监管工作和工作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01万元,主要是车辆的保险、油耗等支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常德市鼎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当前食药监管工作需要,我局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和新增财政支出、一般性支出、会议支出、办公经费支出、机构编制和工资管理、大额资金管理、厉行节约保障措施等方面的管理、使用、效益情况进行了自评,总体情况较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4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0.87万元,增长57.8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新增了人员和多项职能,故机关运行经费上涨。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没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7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五部分
附件
鼎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 机构、人员构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额拨款行政机关,下设2个一类公益事业单位:常德市鼎城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常德市鼎城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及22个派出基层管理所(未独立核算)。在职人员162人,退休人员12人。
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酒类食品、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政策规划,制定规范性文件,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承担区人民政府负总责的相关工作;建立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区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含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全区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依法公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监测。
3、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的相关工作;监督实施执业药师制度。
4、组织实施全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依法组织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质量公告;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5、依法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7、负责制定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8、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9、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0、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1、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财务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9年度,区食药监局共支出2564.1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10.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4.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度,区食药监局共收到财政拨款2239.89万元。其中年初预算1702.88万元,年中追加537.01万元、其他财政资金拨机构运行经费 147.91万元、上年结转301.6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5.28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2019年度区食药监局,执法车辆3台,快速检验车1台,共支出三公经费40.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01万(执法车辆3台,快速检验车1台),公务接待费 23.5万元,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控制“三公经费”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围绕省局、市、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以《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为抓手,严格按照“四个最严”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风险导向,进一步压实责任、夯实基层、健全机制,不断创新手段、开展教育培训、深化专项整治、强化督导考核,全面落实食品药品网格化、信息化监管模式,大力推进“双随机”检查,抓好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单位、学校、农贸市场、药店诊所等食品药品安全的示范创建。确保全年较大食品药品安全零事故
年度部门绩效目标
1.每个基层管理所每年实施日常巡查或突击性检查,对A级食品经营机构不少于1次,对B级食品经营机构不少于2次,对C级食品经营机构不少于4次。
2.全区2019年食品抽检不少于2512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837批次。
3.食品药品民生放心工程,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达80%以上。
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通过核实支出数据、查阅会计凭证、走访项目现场,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预算编制、执行、资金使用、监管以及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对专项进行了综合评价,形成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综合评价结果
根据《常德市鼎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进行综合评分,2019年度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5分,评价结果为“优”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倾力重点,启动食品安全示范城创建工作
2、关注热点,全面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
3、盯住难点,狠抓重点环节食品安全
4、做好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
5、专注焦点,全员推进卫生城市复审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绩效目标未达到细化量化要求,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清晰;二是政策性专项整治工作繁杂,跟进性量化细化绩效评价不及时,难以进行对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