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常德市生态环境鼎城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常德市生态环境鼎城分局单位概况
部门职责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二负责有关生态环境问题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三是负责监督管理派驻地减排目标的落实;四是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五是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六是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七是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八是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九是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十是组织协调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十一是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十二是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十三是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及科技工作;十四是参与生态环境领域合作交流工作;十五是承担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和派驻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内设职能股室9个:综合办公室、人事股、规划财务股、环境法制宣传股、环境影响评价股、污染防治股、减排办、生态办、污染普查办,下设2个二级事业单位: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全局年初人员73人,年中外单位调入3人,调出1人,年末人数为75人(其中在职人员59人,退休人员16人)。编制数61个(其中行政编制11个,事业编制5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为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本级包含下设二级机构(财务未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全年收入6482.944万元,全年支出6237.3729万元,与上年度对比收入增加1833.021万元,支出增加1347.783万元,主要原因是国家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环保专项资金支出增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482.9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14.1509万元,占97.4%;其他收入168.7931万元,占2.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237.37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3.184万元,占13.36%;项目支出5404.1889万元,占86.6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314.150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6132.181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81.8679万元、支出增加1641.3606万元,收入增长39.32%、支出增长36.55%,主要是因为国家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环保专项资金支出增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132.18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1%,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81.8679万元,增长39.32%,主要是因为国家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环保专项资金支出增多。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132.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行政运行支出805.9万元,占13.1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14.94万元,8.4占%;机关服务支出27.28万元,占0.44%;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05万元,占1.71%;大气污染防治支出19.83万元,占0.32%;水体污染防治2800万元,占45.67%;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350万元,占22.02%;自然生态保护支出509.23万元,占8.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61.1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482.9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4.06%。
1、节能环保行政运行和一般行政事务管理
年初预算为1261.13万元(含区级绩效项目预留资金),支出决算为1453.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工资普调、节能环保工作投入追加。
2、环境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及其他污染防治)
年初没纳入区级财政预算,支出4169.83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此项列支均为年中国家追加的环境污染防治专项项目资金,大气污染治理资金19.83万元、水污染治理专项资金2800万元、农村环境保护资金509.23万元,土壤及其他污染治理资金支出135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3.1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2.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9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开支;公用经费100.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0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公议费、培训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开支。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9万元,支出决算为17.95万元,完成预算的46.0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10.51万元,完成预算的45.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国家倡导严控经费开支,过紧日子,大力压减公务接待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17万元,减少10.0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倡导严控经费开支,过紧日子,大力压减公务接待的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7.44万元,完成预算的0.4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倡导国家“过紧日子”的号召,严格公务车的管理,压减行政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1.25万元,减少14.38%,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倡导国家“过紧日子”的号召,严格公务车的管理,压减行政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51万元,占58.5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44万元,占41.4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5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10个、来宾2310人次,主要是上级环境保护工作检查、督察、兄弟县市环保工作交流以及企业来客等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今年本单位未更新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4万元,主要是公务车维修、燃料、保险等支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今年来,我局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快推进大气、水、土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全面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区各类环境问题整改效果明显,区内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环保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年底全市环保系统绩效评价我局排名第三,位列第一方阵,环保督察工作被评为全市先进单位,成功创建市级文明标兵单位。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88.96万元,增长12.8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按人头经费核定(行政编制0.72万元/人,事业编制0.45万元/人)与实工作开支有一定差异,差额部分由非税收入返还解决。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5.25万元,用于召开全区环保工作会议,人数2032人次,内容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环保督察、攻坚战调度等;开支培训费14.86万元,用于开展环保业务知识培训,人数219人次,内容为乡镇环保网格化管理培训、水气土业务知识培训、京津冀交叉检查培训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7.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7.6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58.22%。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11.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99.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2.0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1.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9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30.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2.0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没有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
2019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我局系财政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内设职能股室9个:综合办公室、人教股、规划财务股、环境法制宣传股、环境影响评价股、污染防治股、减排办、生态办、污染普查办,下设2个二级事业单位: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全局年初人员73人,年末人数为73人(其中在职人员58人,退休人员15人)。编制数62个(其中行政编制11个,行政工勤编制1个,事业编制50个)。
(二)单位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和条例,结合实际,拟订本区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决定,批准后组织实施;对全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水体、大气、土壤环境的保护,监督管理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等污染的防治工作。组织所辖区域内的环境质量评价,按审批权限审批有关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对建设项目与环保 “三同时” 建设进行审批、验收;负责污染治理项目的计划安排、污染集中控制及限期治理、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的管理。负责辖区内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定量考核验收。管理辖区内生态保护工作;负责辖区内排放污物的企事业单位(含个体工商户)的排污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和排污费征收工作;组织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污染纠纷;管理辖区内环境监测工作;组织指导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二、部门财务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9年可支配收入总计6649.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14.15万元、其他收入168.79,上年结余结转166.4万元。全年支出6237.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3.18万元,项目支出5404.19万元,年终结余411.97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预算收入1261.13万元,比上年增加80.3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131.1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30万元。预算支出126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8.86万元,项目支出644.8万元。年中工资调标、国家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支出调整预算资金4759.39万元。
“三公”经费使用
2019年“三公”经费开支17.95万元,比上年减少11.92%。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集中力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力推进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切实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统筹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积极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成功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打下坚实基础,为推进产业立区、开放强区筑牢绿色生态屏障。。
(二)2019年部门绩效目标
1、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
2、各项水环境考核指标达标;
3、启动实施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项目;
4、全区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5、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今年来,我局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快推进大气、水、土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全面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区各类环境问题整改效果明显,区内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环保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年底全市环保系统绩效评价我局排名第三,位列第一方阵,环保督察工作被评为全市先进单位,成功创建市级文明标兵单位。
1.蓝天保卫战难中求进。 2019年,全区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和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初见成效。PM2.5年均浓度为48 ug/m3,PM10年均浓度值为61ug/m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65天(有效监测天数353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31,优良率75.1%,空气改善幅度跃居全市前列,空气恶化率全市最低。
2.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全区1个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6个市控断面水质基本达到Ⅲ类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到Ⅲ类标准比例高于96.4%,地下水考核点位水质保持稳定,达到全年考核指标。
3.土壤污染防治卓有成效。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治理,涉重金属产业结构调整任务、历史遗留污染风险基本得到控制,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在草坪投资3000万实施沅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覆盖耕地面积2.1万亩,项目已基本完成。黄土店土法选金废渣风险管控工程已基本完工,石公桥镇农田镉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项目已完成73.6%,超过年度任务。
4.生态环境风险安全可控。加强了环境应急及环境预案备案管理,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强化日常监管,制定了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全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和环境污染事故,确保了全区生态环境安全。
5.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扎实推进。成立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有机整合了发改、水利、发改、国土等部门分散的生态保护职能,并从水利局和发改局划转2名工作人员。12月13日和12月28日,在市生态环境局和鼎城区政府的共同见证下,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常德市鼎城生态环境监测站和鼎城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式挂牌。
6.“大环保”格局基本形成。一是坚持统筹谋划。鼎城始终坚持环保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2019年,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先后12次研究部署生态环保工作,出台了《2019年常德市鼎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鼎城区贯彻落实<湖南省常德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四严四基”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实施方案》等多个文件,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鼎城落地生根。二是强化工作调度。杨易书记、朱金平区长等区级领导牵头召开了60余次专题调度会,全体区级领导按管线联点工作职责分工,经常深入一线现场调度,解决生态环保工作推进中的各类困难和问题。三是纵向高效管理。以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契机,以突出问题为导向,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创环境保护“区、乡、村”三级监管体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隙、全覆盖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全面形成“党委政府加强领导、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各司其责、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大环保格局。
五、综合评价结果
根据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我局成立了专门的绩效评价工作组,对2019年的工作任务和完成情况进行了梳理评价。在评价过程中,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必要的工作程序,由规财股牵头组织局办公室、污防股、生态办、减排办、环境监察大队等业务部门实地听取了涉及绩效评价的业务工作目标以及完成情况的介绍,要求提供相应的数据材料和相关资料,针对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建议做了认真的分析,并对财务报表及财务资料进行了整理,取得了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一手数据资料。总的来说我区环保工作完成较好,全年的工作基本沿着年初的总体目标推进,预算资金支出合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执行到位。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常德市环境保护局鼎城区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自评分为98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等级自评“优秀”。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预算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缺乏系统科学的预算管理组织体系。我局2019年年初预算1261.13万元,全年实际支出6237.37万元,预算执行率超394.58%,多执行的预算支出有上级专项亦有本级专项资金追加,主要原因是预算工作准备不够充分,考虑欠全面,没有做到应算尽算,走一事一议年中追加情况多有发生,这也是造成近年来预算执行率过高的原因之一。
八、有关建议
每年项目资金预算要求逐年递减10%,与现实需求及实际工作标准不匹配,建议从工作实际出发,合理足额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