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体情况表
3、支出总体情况表
4、支出总体情况表(部门经济分类)
5、支出总体情况表(政府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工资福利支出(部门)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工资福利支出(政府)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商品服务(部门)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商品服务(政府)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对个人和家庭(部门)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对个人和家庭(政府)
16、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17、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19、政府性基金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20、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21、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22、财政专户管理等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23、预算公开三公经费表
24、财政专户管理等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25、基本情况表
26、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27、政府采购表
28、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9、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相关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与专项规划;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全区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研究全区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国民经济运行。
3、汇总社会资金总体运行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并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产业、创业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制度建设。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全区“两型”社会建设工作。
5、拟订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区级财政性基础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全区相关建设投资项目;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牵头组织编制特重大自然灾害和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全区需要国家、省、市审批、核准项目的申报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6、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参与研究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7、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开发、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开发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区城规划,研究拟订全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对口支援工作的统筹和协调。
8、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牵头负责全区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
9、拟订并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区级粮食和物资储备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粮食产业发展规划;承担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落实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研究提出区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建议,组织实施区级粮食、棉花、食糖等战略物资和救灾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保障军队粮食供应;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区级粮食、棉花、食糖等物资承储企业安全的监管责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和粮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10、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体育、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参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11、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节能监管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循环经济发展、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1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招投标活动的指导、协调、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招投标配套规定;依照投资管理杈限核准建设项目的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招标范围,对书面评标报告进行备案管理;负责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投标的监督检查和工业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对全区招投标过程中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招投标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管理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鼎城终端;依照权限对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13、编制和执行全区价格改革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管理国家、省、市、区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除外),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和监督使用,依法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特殊时期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负责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负责管理、监督价格认证工作。研究制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运用,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14、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15、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常德市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内设机构包括:根据编委核定,常德市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内设机构9个,所属事业单位12个,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党建办公室、法制办公室)、财审股、固定资产投资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粮食调控股、物资储备与检查股、行政审批股、发展规划股、品价格和收费管理股。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鼎城区节能监测中心、鼎城区价格认证中心、鼎城区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鼎城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鼎城区价格成本调查队、鼎城区以工代赈办公室、鼎城区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公室、鼎城区第三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鼎城区项目开发办公室、鼎城区粮油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办公室、鼎城区粮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鼎城区军粮供应站。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常德市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111.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11.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4.4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34.4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111.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1.2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4.4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26.8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7.5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111.2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000.9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10.24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项目衔接工作经费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推进、重大前期项目、重大策划开发项目、争资争项、项目库建设、招投标管理等方面;重点项目事务工作经费支出30.24万元,主要用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专家评审、刑事、民事案件涉案财务价格鉴定、环境监测、价格认定与监测、易地扶贫搬迁、实施粮食和物资的储备及监管、实施粮食产业发展规划、承担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85.5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98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基本支出增加0.98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分别为:1、拟召开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会议,参会人数为100人,预算经费1万元,内容为调度固定资产投资工作。2、拟召开现代服务业工作会议,参会人数为100人,预算经费1万元,内容为现代服务业工作安排会;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0.2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9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91.24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11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97万元,项目支出110.2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也就是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用品、印刷、水电通信及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