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体情况表
3、支出总体情况表
4、支出总体情况表(部门经济分类)
5、支出总体情况表(政府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工资福利支出(部门)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工资福利支出(政府)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商品服务(部门)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商品服务(政府)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对个人和家庭(部门)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对个人和家庭(政府)
16、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17、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19、政府性基金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20、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21、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22、财政专户管理等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23、预算公开三公经费表
24、财政专户管理等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25、基本情况表
26、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27、政府采购表
28、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9、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的政策、法规;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
2、统筹规划全区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领域事业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相关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
3、组织指导监督全区性重大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活动;统筹、协调、指导区重点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负责鼎城旅游整体形象打造及宣传推广,促进相关行业对外交流和合作,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负责全区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和行业标准化建设,依法规范市场。
5、负责推进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相关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领域的科研活动及成果推广。配合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7、负责全区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领域的行政许可和监督。
8、指导全区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9、组织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负责区本级体育彩票的销售管理。
10、组织指导文化、旅游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旅游和体育对外及港澳台交流活动。
11、拟订全区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行业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标准和等级标准。
12、负责推动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3、组织指导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14、组织指导全区文物和博物馆工作,负责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5、负责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全区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和重要保障期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项;指导实施全区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16、负责监督全区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区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17、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全区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18、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全区体育竞赛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管理体育训练、体育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19、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加强全区体育后备人才建设,指导和推进全区青少年体育工作。会同教育部门协调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日常管理事项。
20、负责文物保护利用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认定的管理工作。依据职能,参与文物犯罪案件的办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监督管理文物经营活动、文物商店及经营文物拍卖企业。
21、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常德市鼎城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内设机构包括:常德市鼎城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内设机构(7个)包括:办公室(加挂党建办公室牌子)、财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加挂广电股牌子)、公共文化文物艺术股、产业开发办公室(加挂体彩管理办公室牌子)、资源开发与全域旅游推进办公室、体育股。二级事业单位(2个):全民健身服务中心、中心业余体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7个内设机构及2个二级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60.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0.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0.2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机构改革,体育稽查大队上收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电影管理站上收区委宣传部;二是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压减专项经费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60.98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60.9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0.2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压减专项经费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60.9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360.9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50.8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96万元,增长18.57%,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我单位本年度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6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也就是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用品、印刷、水电通信及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