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看守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体情况表
3、支出总体情况表
4、支出总体情况表(部门经济分类)
5、支出总体情况表(政府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工资福利支出(部门)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工资福利支出(政府)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商品服务(部门)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商品服务(政府)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对个人和家庭(部门)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对个人和家庭(政府)
16、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17、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19、政府性基金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20、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21、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22、财政专户管理等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23、预算公开三公经费表
24、财政专户管理等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25、基本情况表
26、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27、政府采购表
28、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9、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实施《刑法》、《监狱法》,维护国家安全及社会稳定;
2、执行依法判决的刑罚,实施犯罪嫌疑人的收押、减刑、假释、考核奖惩工作,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教育与改造;
3、依法监管,根据教育改造犯罪嫌疑人的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思想教育,确保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4、负责狱内侦察,打击监内违法犯罪活动;
5、贯彻党的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对犯罪嫌疑人的伙食、被服、监舍及疾病的预防、治疗进行管理。
(二)机构设置
常德市鼎城区看守所内设机构包括:根据区编委办核定,本所为鼎城区公安局二层单位,无内设科室和二级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鼎城区看守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鼎城区看守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6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2.44万元,主要原因是有一名民警退休。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60.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60.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2.44万元,主要原因是有一名民警退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60.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92.7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67.3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羁押监管场所管理经费支出67.32万元,主要用于搬迁临时过渡费用支出,如场地租借费、人员出差补助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60.9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61万元,下降9.7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培训费预算2万元,为民警业务培训开支;我单位本年度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6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78万元,项目支出67.3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也就是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用品、印刷、水电通信及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