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体情况表
3、支出总体情况表
4、支出总体情况表(部门经济分类)
5、支出总体情况表(政府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工资福利支出(部门)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工资福利支出(政府)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商品服务(部门)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商品服务(政府)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对个人和家庭(部门)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对个人和家庭(政府)
16、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17、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19、政府性基金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20、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21、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22、财政专户管理等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23、预算公开三公经费表
24、财政专户管理等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25、基本情况表
26、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27、政府采购表
28、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9、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依职权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区政府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事项。
3、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4、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编制司法鉴定、公证并公告。
5、负责拟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
7、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统筹协调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管理机关和所属单位外事工作。
8、负责管理全区司法行政各专项补助资金的计划分配。负责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
9、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工作和警务督察工作。
10、负责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常德市鼎城区司法局内设机构包括:股室9个,分别是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股、办公室、政工室、装备财务保障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人民参与促进法治股、规范性文件管理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行政复议应诉股。直属单位1个,是常德市鼎城区社区矫正工作局。下属事业单位1个,是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指导服务中心。派出机构23个,分别为18个乡镇司法所、4个街道司法所、1个花岩溪管理处司法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内设股室9个,直属机构1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派出机构23个,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149.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49.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15.9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压减了经费开支。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149.8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149.8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15.9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压减了经费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149.8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919.4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30.41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平安建设经费支出101.48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等方面;法治建设经费支出13.9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复议与应诉等方面;中央转移支付办案经费支出85万元,主要用于办案经费支出等方面;中央转移支付装备经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装备购置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222.8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1.04万元,下降12.23%,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压减了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增加14.97万元,主要是预算分类调整导致,实际预算经费没有增加。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5万元,拟召开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人数300人次,内容为全年司法行政工作内容;培训费预算5万元,拟召开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业务培训,人数500人次,内容为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知识;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149.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9.46万元,项目支出230.41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也就是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用品、印刷、水电通信及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