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1-01-20 09:38 信息来源:鼎城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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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体情况表 

3、支出总体情况表 

4、支出总体情况表(部门经济分类) 

5、支出总体情况表(政府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工资福利支出(部门)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工资福利支出(政府)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商品服务(部门)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商品服务(政府)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对个人和家庭(部门)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对个人和家庭(政府) 

16、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17、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19、政府性基金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20、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21、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22、财政专户管理等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23、预算公开三公经费表 

24、财政专户管理等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25、基本情况表 

26、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27、政府采购表 

28、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9、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以打击犯罪和服务群众为基本职能,维护较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为鼎城的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形势; 

3、组织侦破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分子; 

4、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 

5、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区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等,担负着保卫维护该区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任务。 

(二)机构设置 

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内设机构包括:根据区编委办核定,鼎城区公安局内设机构14个,派出机构21个,直属机构2个。本单位内设指挥中心、政工室、纪检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刑侦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治安大队、国保大队、法制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巡特警大队、情报大队等14个内设机构,派出玉霞、红云、郭家铺、斗姆湖、蒿子港、中河口、十美堂、韩公渡、牛鼻滩、贺家山、周家店、石公桥、镇德桥、双桥坪、蔡家岗、许家桥、尧天坪、花岩溪、谢家铺、草坪、黄土店等21个基层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2个直属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公安局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9,026.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026.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038.55万元,主要原因是23人调至高新区造成人员经费减少及2020年有年初结转数而本年度无年初结转数。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9,026.2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9,026.2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038.55万元,主要原因是23人调至高新区造成人员经费减少及2020年有年初结转数而本年度无年初结转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9,026.2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7,453.8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572.3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装备资金支出326.96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勤务车、专用设备等方面;中央转移支付办案费支出566万元,主要用于大要案件的差旅费、鉴定费等方面;公共安全专项支出49.39万元,主要用于差旅费、油料费、情报费等方面;办案业务经费支出470万元,主要用于差旅费、情报费、鉴定费等方面;禁毒专项支出155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戒毒康复、特殊人群收治、禁毒专项行动等方面;执法办案专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办案费、差旅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1,184.6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43.49万元,增长25.87%,主要原因是新迁入业务用房的预算调整。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8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增加25万元,主要是上年指标有结余。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0万元,拟召开公安工作会议,人数300人,内容为年度总结大会;反电诈工作推进会,年度为380人,内容为专题业务工作推进,禁毒工作会议,年度300人,内容为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等;培训费预算20万元,拟召开警衔培训,省厅专题培训,业务专项等培训,人数230人,内容为警衔晋升培训,专项业务培训等;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15.9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15.9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1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3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8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9,026.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53.87万元,项目支出1,572.3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也就是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用品、印刷、水电通信及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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