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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工伤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1-01-20 08:47 信息来源:鼎城区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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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体情况表 

3、支出总体情况表 

4、支出总体情况表(部门经济分类) 

5、支出总体情况表(政府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工资福利支出(部门)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工资福利支出(政府)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商品服务(部门)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商品服务(政府)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对个人和家庭(部门)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对个人和家庭(政府) 

16、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17、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19、政府性基金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20、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21、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22、财政专户管理等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23、预算公开三公经费表 

24、财政专户管理等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25、基本情况表 

26、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27、政府采购表 

28、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9、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全区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征收的事务性工作,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核查全区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个人工资、年龄、工种等基本情况,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职工个人基本情况、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3、承担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和信息系统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4、承担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事务性工作,参与拟定工伤保险基金的预、决算。 

5、承担权限范围内用人单位参保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核定的事务性工作。 

6、负责为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供咨询服务。 

7、根据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向主管部门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和单位缴费费率的建议。 

8、负责组织、协调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 

9、承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常德市鼎城区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组(加挂稽核内控组牌子) 、先行支付组(加挂基金事务组牌子) 、待遇事务组。下设二级正股级事业单位:常德市鼎城区工伤事故调查与劳动能力鉴定服务站。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中心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常德市鼎城区工伤保险服务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32.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2.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68.2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32.2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2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68.2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项目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32.2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32.2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13.4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2万元,增长31.34%,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5万元,工伤保险业务会,16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我单位本年度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32.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也就是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用品、印刷、水电通信及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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