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体情况表
3、支出总体情况表
4、支出总体情况表(部门经济分类)
5、支出总体情况表(政府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工资福利支出(部门)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工资福利支出(政府)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商品服务(部门)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商品服务(政府)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对个人和家庭(部门)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对个人和家庭(政府)
16、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17、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19、政府性基金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20、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21、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22、财政专户管理等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23、预算公开三公经费表
24、财政专户管理等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25、基本情况表
26、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27、政府采购表
28、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9、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鼎城区民政局负责制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全区民政工作管理办法。主要职能为:1、负责拟定全区社会救助措施、规范、统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助流浪乞讨社会救济政策;对全区敬老院建设和管理;落实老年人、残疾人、孤弃儿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政策;福利彩票的销售;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2、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临时生活救助和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3、负责全区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监督、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指导、协调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党建工作;贯彻实施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制定和实施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及管理办法;全区行政区划管理和地名工作,承办乡(镇)村(居)委会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执行收养登记的法规和规章,承办收养登记工作;公墓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发展。区划名称及其它地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主管婚姻登记处;殡葬执法工作;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二)机构设置
常德市鼎城区民政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党建办、计财股、基层政权股、最低生活保障股、养老和儿童福利股、社会组织股、社会事务股;同时下设10个二级事业单位:老区办、殡葬事务中心、社区建设服务中心、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地名办、募捐办、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慈善办、婚姻登记事务中心、殡仪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常德市鼎城区民政局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局本级预算以及下属10个二级事业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327.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27.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772.9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留城乡低保424.5万元、临时救助42.45万元、残疾人两补39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327.6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27.6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772.9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留城乡低保424.5万元、临时救助42.45万元、残疾人两补39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871.4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645.0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26.39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民政管理事务专项支出193.05万元,主要用于各类服务对象正常的调查、审核、专项工作经费等等方面;殡葬支出26.14万元,主要用于殡葬惠民补助等方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7.2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运转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35.9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92万元,增长2.6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增加9.2万元,主要是本级财政预留专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2.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327.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5.09万元,项目支出2,682.56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也就是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用品、印刷、水电通信及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