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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1-01-20 11:33 信息来源:鼎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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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体情况表 

3、支出总体情况表 

4、支出总体情况表(部门经济分类) 

5、支出总体情况表(政府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工资福利支出(部门)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工资福利支出(政府)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商品服务(部门)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商品服务(政府)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对个人和家庭(部门)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对个人和家庭(政府) 

16、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17、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19、政府性基金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20、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21、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22、财政专户管理等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23、预算公开三公经费表 

24、财政专户管理等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25、基本情况表 

26、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27、政府采购表 

28、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9、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房地产产业与城市住宅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和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行为的责任。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报批;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审核工作;参与全区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审查;参与全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推进住宅产业化;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参与全区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规范全区商品房屋的交付使用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保修行为;负责全区房屋价格信息检测采集、房地产市场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 

3、承担监管全区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行为和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全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指导、监督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指导全区物业服务招投标工作。 

4、承担监管房地产咨询、评估、经纪、测绘等中介服务市场的责任。负责房屋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的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对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及房屋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等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管理。 

5、承担监管全区房屋交易秩序的责任。负责全区存量房转让、抵押、租赁等房屋交易管理;负责房屋测绘及面积管理、楼盘表的建立、负责房屋交易资金监管、购房资格审核、房源验核;负责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管理;负责房屋交易档案管理和房屋产权产籍管理;负责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 

6、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房地产项目房屋维修资金归依和使用管理工作。 

7、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拟订全区住房制度改革的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房改遗留问题的处理。 

8、负责组织、指导、监督白蚁预防和灭治工作。 

9、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国有土地上有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城区房屋征收项目房屋评估报告技术审查工作;组织城区旧城改造和城市棚户区改造。 

10、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房屋租赁市场的培育和管理工作。 

12、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常德市鼎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财审股、中介法制股、物业股、市场监管股。下设二级机构:区住保办、房产交易中心、房屋租赁管理所、房产信息中心、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白蚁防治所、灌溪房地产管理中心站、蒿子港房地产管理中心站、黄土店房地产管理中心站。为区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区住保办、房产交易中心、房屋租赁管理所、房产信息中心、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白蚁防治所、灌溪房地产管理中心站、蒿子港房地产管理中心站、黄土店房地产管理中心站。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805.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05.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81.5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和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指导思想,减少了商品服务支出和财政预留了部分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805.87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805.8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81.52万元,主要原因是遵照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指导思想,严格控制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805.8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725.8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8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非税项目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服务器3台,其他打印设备15台,台式计算机10台,汽油5000升,其他建设工程10个,多功能一体机2台,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12次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28.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6万元,下降8.4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机构运行经费的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7.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2.9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3.05万元,主要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三公经费管理相关规定,强化公务接待经费预算和管理,严格控制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拟举办0次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8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80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5.87万元,项目支出8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也就是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用品、印刷、水电通信及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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