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鼎城区房地产管理局单位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房地产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鼎城区房地产管理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区房地产管理局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承担房地产管理相关行政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房地产产业与城市住宅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和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行为的责任。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报批;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审核工作;参与全区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审查;参与全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推进住宅产业化;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参与全区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规范全区商品房屋的交付使用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保修行为;负责全区房屋价格信息检测采集、房地产市场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
(三)承担监管全区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行为和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全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指导、监督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指导全区物业服务招投标工作。
(四)承担监管全区房屋交易秩序的责任。负责全区存量房转让、抵押、租赁等房屋交易管理;负责房屋测绘及面积管理、楼盘表的建立、负责房屋交易资金监管、购房资格审核、房源验核;负责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管理;负责房屋交易档案管理和房屋产权产籍管理;负责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
(五)承担监管房地产咨询、评估、经纪、测绘等中介服务市场的责任。负责房屋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的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对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及房屋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等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管理。
(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拟订全区住房制度改革的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房改遗留问题的处理。
(七)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房地产项目房屋维修资金归依和使用管理工作。
(八)负责组织、指导、监督白蚁预防和灭治工作。
(九)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国有土地上有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城区房屋征收项目房屋评估报告技术审查工作;组织城区旧城改造和城市棚户区改造。
(十)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房屋租赁市场的培育和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常德市鼎城区房产局成立于1992年,2019年更名为常德市鼎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位于鼎城区玉霞街道。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财审股、中介法制股、物业股、市场监管股。下设二级机构:区住保办、房产交易中心、房屋租赁管理所、房产信息中心、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白蚁防治所、灌溪房地产管理中心站、蒿子港房地产管理中心站、黄土店房地产管理中心站。为区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单位现有在职人员85人,正式在编人员58人,其人员岗位结构为:局长1人,副局长3人,纪检组长1名,工会主席1人,其他工作人员79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鼎城区房地产管理局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决算编报包括的单位有区住保办、房产交易中心、房屋租赁管理所、房产信息中心、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白蚁防治所、灌溪房地产管理中心站、蒿子港房地产管理中心站、黄土店房地产管理中心站。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部门:鼎城区房地产管理局 公开01表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栏 次 | 1 | 栏 次 | 2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 | 9018.3323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4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 | 二、外交支出 | 15 | ||
三、上级补助收入 | 3 | 三、国防支出 | 16 | ||
四、事业收入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17 | ||
五、经营收入 | 5 | 五、教育支出 | 18 | ||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6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9 | 8.2764 | |
七、其他收入 | 7 | 3372.3895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20 | 4533.514481 |
8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21 | 8506.419885 | ||
本年收入合计 | 9 | 12390.7218 | 本年支出合计 | 22 | 13048.210766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10 | 结余分配 | 23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11 | 18009.450449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24 | 17351.961483 |
12 | 25 | ||||
总计 | 13 | 30400.172249 | 总计 | 26 | 30400.172249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收入决算表
部门:鼎城区房地产管理局 公开02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12390.7218 | 9018.3323 | 3372.3895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48 | 1.48 | |||||
20101 | 人大事务 | 1.48 | 1.48 | |||||
201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48 | 1.48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8.2764 | 8.2764 | |||||
20807 | 就业补助 | 8.2764 | 8.2764 | |||||
2080705 | 公益性岗位补贴 | 8.2764 | 8.2764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4713.0534 | 1432.0923 | 3280.9611 |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1557.1934 | 1432.0923 | 125.0711 | ||||
2120101 | 行政运行 | 1349.9703 | 1349.9703 | 0.00 | ||||
212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20.0711 | 120.0711 |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87.122 | 82.122 | 5 | ||||
21208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2155.89 | 3155.89 | |||||
2120801 |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 1412.66 | 1412.66 | |||||
2120810 | 棚户区改造支出 | 1743.23 | 1743.23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7667.912 | 7586.24 | 81.672 | ||||
22101 |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 7667.912 | 7586.24 | 81.672 | ||||
2210103 | 棚户区改造 | 3855 | 3799 | 56 | ||||
2210106 | 公共租赁住房 | 2135.912 | 2132.24 | 3.672 | ||||
2210199 |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 1677 | 1655 | 22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
支出决算表
部门:鼎城区房地产管理局 公开03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13048.210766 | 1352.0686 | 11696.142166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8.2764 | 8.2764 | ||||
20807 | 就业补助 | 8.2764 | 8.2764 | ||||
2080705 | 公益性岗位补贴 | 8.2764 | 8.2764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4533.514481 | 1352.0686 | 3181.445881 |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1593.783881 | 1352.0686 | 241.715281 | |||
2120101 | 行政运行 | 1352.0686 | 1352.0686 | 0.00 | |||
212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44.771681 | 0.00 | 144.771681 |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96.9436 | 0.00 | 96.9436 | |||
21208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2939.7306 | 0.00 | 293.97306 | |||
2120801 |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 1508.5366 | 0.00 | 1508.5366 | |||
2120807 | 廉租住房支出 | 10.164 | 0.00 | 10.164 | |||
2120810 | 棚户区改造支出 | 1388.03 | 0.00 | 1388.03 | |||
2120899 |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33 | 0.00 | 33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8506.419885 | 8506.419885 | ||||
22101 |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 8506.419885 | 8506.419885 | ||||
2210103 | 棚户区改造 | 7045.603885 | 7045.603885 | ||||
2210106 | 公共租赁住房 | 1403.657 | 1403.657 | ||||
2210107 | 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 40.1590 | 40.159 | ||||
2210199 |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 17 | 17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部门:鼎城区房地产管理局 公开04表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 目 | 行次 | 金额 | 项 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栏 次 | 1 | 栏 次 | 2 | 3 | 4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9018.3323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5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二、外交支出 | 16 | ||||
3 | 三、国防支出 | 17 |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18 | |||||
5 | 五、教育支出 | 19 |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20 | |||||
7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21 | 1605.1546 | 1434.1906 | 170.964 | ||
8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22 | 8243.77662 | 8243.77662 | 0.00 | ||
本年收入合计 | 9 | 9018.3323 | 本年支出合计 | 23 | 9848.93122 | 9677.96722 | 170.964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10 | 17061.181303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4 | 16230.582383 | 14952.715483 | 1277.8669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1 | 15612.350403 | 25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12 | 1448.8309 | 26 | ||||
13 | 27 | ||||||
总计 | 14 | 26079.513603 | 总计 | 28 | 26079.513603 | 24630.682703 | 1448.8309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门:鼎城区房地产管理局 公开05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9677.96722 | 1352.0686 | 8325.89862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1434.1906 | 1352.0686 | 82.122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1434.1906 | 1352.0686 | 82.122 |
2120101 | 行政运行 | 1352.0686 | 1352.0686 |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82.122 | 82.122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8243.77662 | 8243.77662 | |
22101 |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 8243.77662 | 8243.77662 | |
2210103 | 棚户区改造 | 6926.73262 | 6926.73262 | |
2210106 | 公共租赁住房 | 1276.885 | 1276.885 | |
2210107 | 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 40.159 | 40.159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部门:鼎城区房地产管理局 公开06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352.0686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
30101 | 基本工资 | 791.588665 | 30201 | 办公费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
30102 | 津贴补贴 | 338.2153 | 30202 | 印刷费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
30103 | 奖金 | 30203 | 咨询费 | 310 | 资本性支出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30204 | 手续费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30107 | 绩效工资 | 222.264635 | 30205 | 水费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 30206 | 电费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30207 | 邮电费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30208 | 取暖费 | 31006 | 大型修缮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30211 | 差旅费 | 31008 | 物资储备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31009 | 土地补偿 | |||
30114 | 医疗费 | 30213 | 维修(护)费 | 31010 | 安置补助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30214 | 租赁费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215 | 会议费 | 31012 | 拆迁补偿 | |||
30301 | 离休费 | 30216 | 培训费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
30302 | 退休费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
30303 | 退职(役)费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
30304 | 抚恤金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
30305 | 生活补助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0306 | 救济费 | 30226 | 劳务费 | 399 | 其他支出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39906 | 赠予 | |||
30308 | 助学金 | 30228 | 工会经费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
30309 | 奖励金 | 30229 | 福利费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9999 | 其他支出 | |||
30399 | 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
人员经费合计 | 1352.0686 | 公用经费合计 |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门:鼎城区房地产管理局 公开07表
单位:万元
预算数 | 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 | 公务用车 | 小计 | 公务用车 | 公务用车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8.14 | 0.00 | 0.92 | 0.00 | 0.92 | 7.22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部门:鼎城区房地产管理局 公开08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1448.8309 | 170.964 | 170.964 | 1277.8669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1448.8309 | 170.964 | 170.964 | 1277.8669 | |||
21208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1448.8309 | 170.964 | 170.964 | 1277.8669 | |||
2120807 | 廉租住房支出 | 170.2309 | 10.1640 | 10.164 | 160.0669 | |||
2120810 | 棚户区改造支出 | 1278.6 | 160.8 | 160.8 | 1117.8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若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请说明:XX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支总计30400.172249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7172.113141万元,增长30.88%,主要是因为原建设局分管的住保资金划入房地产管理局分管。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390.72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18.3323万元,占72.7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372.3895万元,占27.2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048.2107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2.0686万元,占10.36%;项目支出11696.142166万元,占89.6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079.513603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3023.62488万元,增长13.11%,主要是因为原建设局分管的住保资金划入房地产管理局分管。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677.967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1.84%,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79.095317万元,增长40.28%,主要是因为原建设局分管的住保资金划入房地产管理局分管。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677.967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52.0686万元,占13.97%;住房保障支出8325.89862万元,占86.0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88.0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677.967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51%,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793.55万元,支出决算为1352.06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3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原建设局分管的住保资金划入房地产管理局分管。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2.122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原建设局分管的住保资金划入房地产管理局分管。
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926.7326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原建设局分管的住保资金划入房地产管理局分管。
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76.885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原建设局分管的住保资金划入房地产管理局分管。
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159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原建设局分管的住保资金划入房地产管理局分管。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52.06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52.06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公用经费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8.1400万元,完成预算的62.6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公事上年也没有出国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7.22万元,完成预算的80.2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0.82万元,减少10.2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完成预算的2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0.404万元,增长78.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增加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22万元,占88.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92万元,占11.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2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5个、来宾269人次,主要是工作门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2万元,主要是购油支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两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或其他有关部门要求需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的绩效信息,请作为附件公开)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会议,人数0人,内容为……;开支培训费0万元,用于开展……培训,人数0人,内容为……;举办……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主要是……。(注:三类会议、培训活动,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请分项列明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常鼎财发(2020)文件精神,我局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有关规定和各项工作实施情况,形成本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常德市鼎城区房产局成立于1992年,2019年更名为常德市鼎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位于鼎城区玉霞街道。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财审股、中介法制股、物业股、市场监管股。下设二级机构:区住保办、房产交易中心、房屋租赁管理所、房产信息中心、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白蚁防治所、灌溪房地产管理中心站、蒿子港房地产管理中心站、黄土店房地产管理中心站。为区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单位现有在职人员85人,正式在编人员58人,其人员岗位结构为:局长1人,副局长3人,纪检组长1名,工会主席1人,其他工作人员79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区房管局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承担房地产管理相关行政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房地产产业与城市住宅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和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行为的责任。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报批;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审核工作;参与全区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审查;参与全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推进住宅产业化;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参与全区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规范全区商品房屋的交付使用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保修行为;负责全区房屋价格信息检测采集、房地产市场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
3.承担监管全区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行为和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全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指导、监督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指导全区物业服务招投标工作。
4.承担监管全区房屋交易秩序的责任。负责全区存量房转让、抵押、租赁等房屋交易管理;负责房屋测绘及面积管理、楼盘表的建立、负责房屋交易资金监管、购房资格审核、房源验核;负责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管理;负责房屋交易档案管理和房屋产权产籍管理;负责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
5.承担监管房地产咨询、评估、经纪、测绘等中介服务市场的责任。负责房屋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的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对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及房屋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等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管理。
6.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拟订全区住房制度改革的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房改遗留问题的处理。
7.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房地产项目房屋维修资金归依和使用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指导、监督白蚁预防和灭治工作。
9.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国有土地上有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城区房屋征收项目房屋评估报告技术审查工作;组织城区旧城改造和城市棚户区改造。
10.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房屋租赁市场的培育和管理工作。
11.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财务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全年支出总计13048.210766万元,完成预算1320.27%,其中:基本支出1352.0686万元,完成预算170.39%,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52.06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三项支出完成预算的比例分别为:170.39%、0%、0%;项目支出11696.142166万元,完成预算6013.44%。
项目 | 预算数 | 实际支出数 | 完成预算百分比 |
一、基本支出 | 793.55 | 1352.0686 | 170.39 |
1、工资福利支出 | 748.49 | 1352.0686 | 180.64 |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6 | 0 | 0 |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14.46 | 0 | 0 |
二、项目支出 | 194.5 | 11696.142166 | 6013.44 |
(二)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度区财政预算安排收入数与支出数为988.05万元,2018年度区财政预算安排收入数与支出数为813.34万元,2019年度较2018年度预算数调增174.71万元,同比调增21.48%,主要原因为单位增加了工作职能。
2.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收入数为12390.7218万元,支出数为13048.210766万元,与2018年度比较见下表:
指标 | 本年度 | 上年度 | 比上年增减 | 增减% | 原因 |
年度收支情况(单位:元) | |||||
1、本年收入 | 12390.7218 | 11121.5247 | +1269.1971 | +11.42信 | 住房保障工作由建设局划入房产局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9018.3323 | 9862.5247 | -844.1924 | -8.56 | 收入渠道调整所致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1259 | -1259 | -100 | 收入渠道调整所致 | |
事业收入 | 0 | 0 | 0 | 0 | |
经营收入 | 0 | 0 | 0 | 0 | |
其他收入 | 3372.3895 | 0 | +3372.3895 | 0 | 收入渠道调整所致 |
2、本年支出 | 13048.210766 | 7884.441888 | +5163.768878 | +65.49 | 住房保障工作由建设局划入房产局 |
其中:基本支出 | 1352.0686 | 1100.9611 | +251.1075 | +22.81 | 住房保障工作由建设局划入房产局 |
(1)人员经费 | 1352.0686 | 982.4832 | +369.5854 | +37.62 | 住房保障工作由建设局划入房产局 |
(2)日常公用经费 | 118.4779 | -118.4779 | -100 | 财政未安排资金 | |
项目支出 | 11696.142166 | 6783.480788 | +4912.661378 | +72.42 | 住房保障工作由建设局划入房产局 |
(1)基本建设类项目 | 0 | 0 | 0 | 0 | |
(2)行政事业类项目 | 0 | 0 | 0 | 0 | |
经营支出 | 0 | 0 | 0 | 0 |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本年收入预算、决算差异情况见下表:
项目(按功能分类)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增减数 | 原因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988.05 | 9018.3323 | +8030.2823 | 年中项目调增 |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0 | 0 | 0 | |
二、其他收入 | 3372.3895 | +3372.3895 | 年中项目调增 | |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48 | +1.48 | 年中项目调增 | |
2、公益性岗位补贴 | 8.2764 | +8.2764 | 年中项目调增 | |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20.0711 | +120.0711 | 年中项目调增 | |
4、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5 | +5 | 年中项目调增 | |
5、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 1412.66 | +1412.66 | 年中项目调增 | |
6、棚户区改造支出 | 1743.23 | +1743.23 | 年中项目调增 | |
7、棚户区改造 | 56 | +56 | 年中项目调增 | |
8、公共租赁住房 | 3.672 | +3.672 | 年中项目调增 | |
9、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 22 | +22 | 年中项目调增 |
本年支出预算、决算差异情况见下表:
项目(按功能分类)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增减数 | 原因 |
一、城乡社区支出 | 988.05 | 4533.514481 | +3545.464481 | 工作调整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8.2764 | +8.2764 | 工作调整 | |
二、住房保障支出 | 8506.419885 | +8506.419885 | 工作调整 | |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2019年度部门收入共12390.72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018.3323万元,占比72.78%;其他收入3372.3895万元,占比27.22%。
2019年度部门支出共13048.2107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2.0686万元,占比10.36%;项目支出11696.142166万元,占比89.64%。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支出情况见下表:
指标(按支出经济分类) | 本年度 | 上年度 | 比上年增减 | 增减% | 原因 |
一、“三公”经费支出 | 8.14 | 8.55 | -0.41 | -4.8 | 厉行节约,严控经费 |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0 | 0 |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0.92 | 0.516 | +0.404 | +78.29 | 公务用车出勤次数增加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92 | 0.516 | +0.404 | +78.29 | 公务用车出勤次数增加 |
公务接待费 | 7.22 | 8.0359 | -0.8159 | -10.15 | 厉行节约,严控经费 |
二、培训费 | 0 | 0.03 | -0.03 | -100 | |
三、会议费 | 0 | 0.6 | -0.6 | -100 |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9年度末资金结余17351.961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121.3791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6230.582383万元。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2019年末本部门资产、负债基本情况如下表:
指标 | 本年度 | 上年度 | 比上年增减 | 增减% | 原因 |
年末资产负债情况(单位:元) | |||||
1、资产总计 | 54977.398993 | 15861.76797 | +39115.631023 | +246.61 | 财政应返还额度增加 |
其中:固定资产价值 | 347.096855 | 379.336164 | -32.239309 | -8.5 | 本年度处置了一批固定资产 |
2、负债总计 | 38032.70774 | 68.814586 | +37963.893154 | +55168.38 | 应付项目款增加 |
其中:事业单位借款 | |||||
3、净资产总计 | 16944.691253 | 15792.953384 | +1151.737869 | +7.29 | 受资产、负债增加导致 |
其中:累计盈余 | 16944.691253 | 15792.953384 | +1151.737869 | +7.29 | 受资产、负债增加导致 |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提升城市公共文明水平,拓展城市管理的广度和深度,满足城市居民的合理需求,提高城区小区物业管理质量,改善居民生存生活条件,确保住房安全,延长房屋使用年限。
(二)年度部门绩效目标
1、党建工作总揽全局
2、棚改工作深入推进
3、老旧小区改造顺利展开
4、商品房开发规范有序
5、物业监管持续发力
6、其他工作齐头并进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我局成立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力量对2019年的工作任务和完成情况进行了梳理评价。在评价过程中,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必要的工作程序: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听取了绩效评价的业务工作目标以及完成情况的介绍;要求提供相应的数据材料和相关资料,针对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建议做了认真的分析;并对各单位的、会计记录、财务报表及财务资料进行了整理,取得了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一手数据资料。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区房地产管理局紧紧围绕地方发展大局,认真履责,狠抓落实,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党建工作总揽全局
1、认真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采取个人自学、中心组集中学、座谈讨论学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坚持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确保党的理论常学常新、入脑入心。按照上级组织部署安排,从9月份开始,主题教育进入了实质性阶段。四个党支部利用周五主题党日开展研讨交流并制订了方案清单,通过调查研究、传统教育、征求意见、查找问题、学习测试、专题党课、宣传典型、谈心谈话、对照检查、查漏补缺等形式,使全体党员真正明白了“初心与使命”的历史意义与现实意义,帮助干部职工树立了正确的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而更加激发了他们担当作为的自觉性。
2、扎实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一是支部设置标准化。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党支部“五化”建设要求,为提高党支部成员管理水平,中心党组成员同支部委员一道参加了干部在线网络教育,完成了党支部书记培训,考核成绩全部合格。二是组织生活正常化。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和党组书记(领导干部)上党课均已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到了具体的时间节点,全年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98次以上,全体党员通过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讲座教育;“我们的节日”(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传统教育;身边好人好事(优秀共产党员、“三·八”红旗手、最美志愿者)激励教育;芷江抗日受降地爱国教育;文甲起义与贺龙故居纪念地红色教育等活动增强了党性意识,有30名在职党员志愿者分三个小组与黄土店镇清水冲村、云峰山村、砂田溪村进行结对帮扶。三是管理服务精细化。全面推行党员积分管理体制,通过采取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宣传、互联网+服务等措施,丰富了党建工作内容,提高了党建工作水平。四是工作制度体系化。相继制定了《党员积分管理考核办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方案》、《“学习强国”知识竞赛活动方案》、《“三会一课”活动方案》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方案》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党组、党支部的主要职能职责以及具体活动安排,从而使党建工作有了制度保障。五是阵地建设规范化。党建阵地建设在保持原有公示栏的基础上,已经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到位。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构,“一把手”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纪检具体实施,股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二是通过“三会一课”明确了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同时采取不同层次、不同内容、不同范围、不同方式的谈心谈话方式,起到了“敲山震虎”、“红脸出汗”的作用;三是重要工作、重大问题,按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由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然后再由“一把手”末位表态决定;四是明确了党组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负责人,承担监管责任;五是实行了人、财、物由分管领导主管的管理体制,营造出良好的民主氛围。
此外,运用“智慧党建”平台完成了党员信息录入、党组织信息维护、党员关系转接、党费在线平台缴纳等基础性工作任务,运用“学习强国APP”软件激发了100多名干部职工的学习热情。
(二)棚改工作深入推进
今年,我区基本上完成了上级下达的1274户棚改任务,其中拆迁515户、改扩翻建759户,累计到位资金2.19亿元,超过上年度的一倍以上,是历史上的最高水平。
1、多措并举攻坚棚改征拆。一是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密集调度。全区棚改工作由区长总体调度,棚改征拆按项目设立指挥部,区级领导分别挂帅,实行周调度、日结账,强力推进征拆。二是大力筹措资金。如隆阳地块项目需要征拆资金约7亿元,区委、区政府举全区之力,多方筹措,申报棚改专项债务1.6亿元,银行贷款4.6亿元,财政自筹1亿元,所需资金在2个半月时间内全部筹措到位,保障了征拆签约的顺利进行。三是依法依规,实现了拆迁签约的快速推进。通过舆论正面引导,结合临江棚改的现身说法,消除了拆迁户“先拆吃亏”的思想疑虑,同时严把政策关口,坚持阳光操作,实现了棚改项目半月签约半月完成的征拆目标。
2、建立机制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前两年,由于社会力量直接收购,造成了棚改拆迁中征收标准突破征收政策的现象,为此,区委、区政府高重,将社会力量参与棚改项目纳入了政府征收的管理体系,统一了法定程序和补偿标准,彻底解决了征收拆迁的“放水”问题。
3、坚持原则推进改扩翻建项目。由于坚持了“六个统一”原则,即统一设计、统一清单编制、统一招标代理、统一施工监理、统一完善资料、统一办理手续,改扩翻建项目在推进中规范有序。同时,项目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强化了安全责任,没有发生安全事故。
6月12日,由于数据真实、措施落实、资料详实,现场名副其实,在省棚改检查验收中,我区棚改工作受到了专家们的高度肯定。
(三)老旧小区改造顺利展开
按照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工作要求,我区今年申报中央补助支持的10个老旧小区,涉及住户1310户,改造房屋72栋21.77万平方米,6个纳入考核范围的老旧小区,已全部进场施工,2020年1月底前可完成改造任务,通过考核,受到了考核小组的充分肯定。
1、政府主导,共建共治。成立了老旧小区改造专门工作班子,制定了《鼎城区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确立“统一设计、统一编制、统一监理”的工作原则,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工作思路,建立“街道实施、住保督导”的工作模式,从而建立了多方共同参与的长效常态机制,合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2、中央支持,地方配套。今年改造的10个老旧小区预计需要投入资金1800万元,中央可补助持1655万元,地方财政须要配套145万元,区财政虽然有困难,但作为市政府民生考核的政治任务,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已经安排了大部分资金投入,缺口在年底能够得到解决。
3、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我们根据小区的陈旧程度,结合居民的改造意愿,采取先易后难的工作方法,于6月初选取了金山玉苑、税务局和司法局三个居民院落进行试改,在第一时间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与居民现场沟通,形成双方接受的改造方案,同时协调水、电、气和通信运营商,统一规范线管走向,重点解决施工中线管迁移等问题。由于思想工作扎实,各方利益兼顾,确保了改造项目安全有序地推进。10月份,我们又趋势而上,启动了改造废旧、煤炭、劳动服务三家公司院落的前期准备工作,改造项目顺利推进。
4、注重长效,建管并重。本着小区改造与社区治理并重的理念,我们将对完成改造任务的老旧小区,组织引导居民成立自治管理组织,在小区秩序、购买服务、社区治安等方面建立居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长效机制,优化小区居住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四)商品房开发规范有序
2019年,我区完成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37亿元,同比下降17.8%;商品房供应99.6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93.21万平方米,同比分别下降17.9%和17.4%;商品房销售74.9万平方米,销售额42.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2.10%和34.8%,其中住宅销售面积62.1万平方米、销售额34.5亿元,均价5531元/平方米,同比分别为-32.5%、-31.3%、1.11%;非住宅销售面积12.8万平方米,销售额8.4亿元,均价6568元/平方米,同比分别为-30%、-46.1%、-22.9%;维修资金归集0.55亿元,累计达到了3.63亿元,归集进度较上年有所放缓。
从上面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看,今年房地产市场行情虽然低迷,但我们的工作还是进行了扎实有效地推进。
1、保障商品用房有序供应。5月份,我中心与自然资源局联合承办了地产招商推介会,进一步放宽了准入条件。同时,还从筛选信用良好企业、适当降低工程形象进度、适当提高项目资本金缴存比例、分批分栋核准预售等方面进行干预,使得商品房市场宽严相济、供应有序。
2、严格执行价格备案制度。比照江北城区抑制房价过快增长的调控措施,在商品房尚未核准预售之前,我们便开始实施价格干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价格审核制度,对于已经核准的预售许可项目,我们全程跟踪,严格督导,严惩明价暗涨行为。
3、披露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一是及时在政府官网发布商品房预售信息,设置举报电话;二是就市民反映的热点问题及时回复、跟进处理。由于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受到了市民们的普遍认同。
4、简化流程服务人民群众。全年简化办事程序5项,压缩时限8项,推出便民措施20项,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极大地方便了广大购房业主。
(五)物业监管持续发力
我区现有物业服务住宅小区46个,服务面积383万平方米,服务户数3.2万户,从业人员1200余人。为了有效实施监管,一是在商品房小区交付使用前,监督开发商是否落实以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前期物业企业;二是在小区竣工验收时,查验物业用房、业主公共用房和水电气等配套设施是否齐备;三是以区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为依托,建立起“双随机、一公平”的监管手段,加强物业企业事中、事后监督及行业自律;四是在小区使用过程中,管好管活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严守“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的使用底线,动用基金210万元左右。
(六)其他工作齐头并进
一是脱贫攻坚继续采取“一对一”结对帮扶办法,因户施策,帮助十美堂镇月亮洲村23个困难户(共79口人)今年可望实现人均收入5000元,比去年提高了1800元,超出脱贫任务(人均3700元)1300元;二是综治稳定持续开展众创平安志愿活动,加强涉军稳定情报信息的摸排收集工作,掌握了信访工作的主动权,同时利用出租房屋登记管理,加强了社区租住人口的管控工作;三是白蚁防治注重抓好作业质量,消除了商品房业主的后顾之忧;四是房产档案进行系统整理,年初顺利完成了移交工作,并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搞好了无缝对接。
六、综合自评结果
根据《鼎城区房地产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评分,区房地产管理局得分90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优”。总的来说,区房地产管理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较好地完成全年任务目标,预算资金支出合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执行到位。但在预算执行的过程方面还有待加强。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与账务处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遗留指标管理有待规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区房地产管理局预算编制主要依据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及省、市各项工作部署安排,并经区财政、区人大逐级审核、批准。因我局多数资金预算项目属于跨年项目,有的涉及项目调整导致预算执行未能全部到位。
2、预算执行方面有待加强。
(二)业务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房地产销售市场低迷。根据江南城区近十年房地产销售情况看,其销售形势大致呈现出四年一周期的波动态势,去年销售商品房达11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92万、非住宅18万,创下了自2010年以来的峰值,加上房价迅猛攀升,去年末住宅均价为每平方米5469元、非住宅均价为每平方米8519元,较上年末分别上涨了1000元和2500元左右。今年出现销售拐点已是预料之中的事情,到9月底,销售均价虽然与去年基本持平,但销售额仅为去年的三分之二强,究其原因主要是受人们“买涨不买跌”的心理预期影响,加上他们的理性消费意识已经普遍增强,从而导致了房地产销售市场的低迷态势。
2、投入棚改力度有待加强。我区从2011年开始启动棚户区改造以来,到2015年一直都是“小打小闹”,2016年起力度虽然有所加大,但也只是停留在3-4千户、50-60万平方米的水平,况且大部分均是“穿衣戴帽”的项目,严格意义上的棚改项目少之又少。从去年初就开始运作的鹤王蚊香地块、粮贸地块、能人经贸地块和先玉网具地块等8个项目,到今年上半年一直处于会议讨论之中,目前进度稍微快点的苗圃地块,前后也经历了3年之久,造成棚改进度缓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归根结底还是投入问题。首先是政府投入明显不够,由于控制地方政府隐形债务等政策制约,很难由政府直接主导筹措资金推进棚改,因此,资金上仅仅只有“土地换补偿”,方式上往往不得不“自筹共建”。其次是参与企业不做赔本买卖,他们有钱赚就参与,无钱赚就走人。这样,客观上造成了我区棚户区改造的“持久战”局面。
八、有关建议
(一)财务管理与账务处理方面的建议
1、规范预算指标的管理。加大对网上预算指标清理的力度,特别是连续两年结转未发生变化的遗留指标,例如:往来资金指标、各种专项指标等,向前年度仔细清查,摸清遗留指标形成的具体原因,属于需要继续留存的遗留专项指标要严格管理,属于可以支出的预算指标要报告财政部门尽快开支,提高预算指标的使用效率。
2、提高预算的执行比率。在预算编制时,充分考虑来年的工作方向和资金来源,提前向政府和财政部门报告资金额度的需求情况,按财政要求尽量纳入年初的预算笼子,减少预算追加的比例,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度。
(二)业务工作方面的建议
第一、落实工作职能职责。按照区委、区政府机构改革的部署安排,我单位已改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根据职能调整方案,我区房产开发职能将调整到区住建局,大政方针已定,但鉴于我单位人员众多的特殊情况,为解决“没事干”的问题,我们将继续积极主动地做好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争取工作,建议采取委托方式履行该项职能。对于已经调整过来的住保职能,我们已经接管完毕,明年的主要任务是组织精干力量赶快进入“角色”,迅速把该项职能纳入正常的工作轨道。
第二、抓住棚改政策收官。随着棚改政策的变化,明年很有可能是收官之年,对此,我们一是要千方百计做好争项争资工作。明年的计划项目,要积极督促市里上报、省里批准,同时尽量多争取项目搭上棚改的“末班年”。二是要迎难而上完成跨年项目建设任务,已经落实的项目地块要迅速组织开工,加快工程度。三是完善项目联系人制度,对于八建、陶瓷和布匹市场等5个地块项目,要抓紧明确联系人,督促项目落地。
第三、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2020年是老旧小区改造的关键之年,按照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明年计划改造13个老旧小区,涉及91栋房屋1513户,建筑面积15.66万平方米,其中有8个小区的改造任务已纳入市政府的年度考核目标。为了把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年前完成资料申报,年后启动前期准备,争取在明年上半年全部开工建设。
第四、做好商品房控价促销。继续联合自然资源局推介地块,适当降低拿地准入门槛和工程形象进度,加大商品房投放量,同时采取备案从严、流程从简、信息及时披露等措施进一步激发消费者的购买热情。
第五、抓好党建压实主体责任。党建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提高党组织的战斗能力和发挥共产党员的带头作用,始终是党建工作一以贯之的目标。因此,明年的党建工作除了完成好上级组织要求的“规定动作”外,我们还将结合本单位的自身特点编排几套“自选动作”,把此项工作推向更高水准的政治站位,从而使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往心里走、往实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