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
一、鼎城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1)
二、鼎城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
三、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
第一部分 鼎城区卫生健康局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能
鼎城区卫生健康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 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管辖9家区直医疗卫生单位和42家乡镇级医疗卫生机构。
二、 机构设置
鼎城区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包括有:办公室、人事股、宣传股、财务股、公卫股、医政股、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股等16个股室。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部门单位构成
预算单位构成:鼎城区卫生健康局属行政单位,经费系财政全额拨款,预算为局本级。
(二)人员构成
单位编制74人,现有在职人员81人,退休人员104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1)
二、2020年部门收支概况
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和由局归口管理、面向全区分配的乡镇卫生院建设经费及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综合(含基药)改革经费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041.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41.0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041.07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拨款0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48.58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减少、按照区政府开源节流的要求,尽量减少基本支出,专项经费每年压缩10%。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041.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041.07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48.58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减少、按照区政府开源节流的要求,尽量减少基本支出,专项经费每年压缩10%。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1.0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48.58万元,具体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836.2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0.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3.1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89.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0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晋级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比例增加。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04.8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29.28万元,其中:1、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工作经费174.79万元,包括乡医培训、医疗纠纷调解、除四害及爱卫、卫生健康宣传、基本公卫管理、流动人口管理、手机村直报、核算中心经费、中医药事业、管理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无偿献血、医药整治等工作经费;2、老龄工作经费30.05万元,主要是五类人群购买意外伤害保险30.0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区政府开源节流的要求,尽量减少基本支出,专项经费每年压缩10%。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鼎城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预计本年公务接待批次300次,接待人数2600人次(用上年结余的指标34.3万元支付),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对比没有变化。
第三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即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为89.8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55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为3万元,主要是采购台式计算机2台2.4万元、复印机1台0.6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止上年底,办公用房面积1120平方米、实有公车0台、主要办公设备137台(电话机45部、电脑45台、笔记本电脑5台、打印机30台、复印机10台、传真机1台、扫描仪1台),主要公用设备40台(空调40台)。
4、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为1041.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6.23万元、项目支出204.84万元(含财政预留专项项目)。
5、本部门年初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故公开表中未体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也就是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用品、印刷、水电通信及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