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广播电视台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构成
(二)人员构成
二、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三公”经费预算
2、政府采购情况
六、名词解释
七、公开表格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构成:鼎城区广播电视台是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区委宣传部,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本单位的所有收入都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二)人员构成:编制数100个,在职人数132人(财政拨款59人,差额拨款6人,定额拨款27人,自收自支8人,招聘人员32人)、离退休人数64人(财政拨款54人,非财政拨款10人)。
二、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鼎城区广播电视台是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区委宣传部,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本单位的所有收入都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一)部门职能职责
1、把握舆论导向,当好党和政府的喉舌;
2、根据区委区政府明确的重点工作,围绕城市提质、园区攻坚、美丽乡村、扶贫攻坚、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宣传报道。
3、积极扩展收入渠道,参与承办全区文化体育类活动,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丰富群众文体生活,
4、在“鼎级传媒”微信公众平台推送更新每天一期的“鼎级传媒”、“鼎城电视”,让更多人了解鼎城动态。
5、负责做好沅江风光带城市广播,丰富江南城区老百姓的精神文化生活,宣传鼎城、传播党的方针、政策,做好应急广播。
6、广播电台的《阳光政务》开通微直播,并在“鼎级传媒”和“鼎广1068”两个微信公众平台上同步直播,让老百姓从多个渠道了解便民政策和法律法规等。
7、科学定位并合理设置栏目,不断提高节目收视收听率。
8、做大做强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
(二)机构设置
下设有管理部室5个股室: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监察室)、财务审计部、技术与设备保障部、安全保卫部(综治办);媒体及创收部门8个:电视总编室、电视节目播出部、电视新闻部、广告部、新媒体活动部、广播编播部、产业发展部、“村村响”编播部。单位位于鼎城区玉霞街道办事处临沅路30号。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台机关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台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日常经营成本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440.8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01.28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839.6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440.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0.28万元,项目支出850.6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40.88万元,比上的预算增加28.51万元,具体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590.28万元,比上的预算增加28.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7.3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7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850.60万元,与上年比无增减,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850.6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经营成本、广告业务费、低值易耗、节目带购置、税费、水电费、专用设备购置和大型修缮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9万元,与上年预算无增减。其中公务接待支出9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具体明细见附件10)
2、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为328万元,主要是搬新广电办公楼而需要采购窗帘、办公桌椅、变配电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电脑耗材、设备维修等。
3、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确保在央视、省市主流媒体上稿跻身“全省一流、全市第一”位置,为宣传鼎城、推介鼎城担当主体责任;保障鼎城广播、鼎城电视的政党舆与发射,使全区及城区的听众和观众能清晰的听到鼎城政府的声音,看到鼎城全新发展的画面。完成新办公大楼的搬迁以及发射台和演播厅的建设,购置融媒体采编制播设备,保持正常高质量的电视广播播出,使广播、电视的覆盖率达到100%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中没有国有资产占用费预算,所以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也就是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用品、印刷、水电通信及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七、公开表格
具体公开内容及数据详见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