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构成
(二)人员构成
二、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情况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八、公开表格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构成:常德市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防办)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区财政全额拨款、独立核算的正科级行政单位。常德市鼎城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人防办)作为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与区住建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区住建局(区人防办)主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区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下设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审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城市建设管理股、村镇建设管理股、消防工程监督管理股、房地产开发综合管理股、人防指挥通信股以及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股等;直属七个二层事业单位,包括:区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区建筑工程管理站,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区城市建设监察大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区人防工程和信息保障站及区城建档案馆。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
(二)人员构成:区住建局(区人防办)行政编制19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3人,实有行政人员26人,事业人员66人,其中:局长(主任)1名,副局长2名,人防办专职副主任1名,暂保留总工程师1名;其他工作人员12名。离退休人数60人。
二、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相关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二)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政策措施;拟订全区住房保障政策,编制全区保障性住房、国有工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整体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和监管。
(三)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牵头组织区城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联合验收工作;对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管理。
(四)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发布权限内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五)指导、监督全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负责区本级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负责区城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及备案;负责全区房屋、建设工程消防、人防、防震的设计审查验收。
(六)根据国家批准的人民防空建设类别、防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民防空建设和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七)组织拟订城市防空袭方案,指导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防空防灾演习演练,组织指导疏散体系建设,协助军事部门指导城市防卫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八)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和信息化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督促保障全区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九)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全区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推广应用人民防空工程、通信、防化等科研成果。
(十)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指导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
(十一)管理人民防空战备专项经费和资产,编制区本级人民防空专项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十二)承担区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利用人民防空设施和人民防空专业队伍服务应急救援。
(十三)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行为;负责全区房地产综合开发、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负责区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负责全区城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负责区城区商品房预售款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全区房地产信息管理。
(十四)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施工安全监督;负责全区城市危险房屋管理;承担区城区房屋安全鉴定;负责区城区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十五)组织全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拟订全区村镇建设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村庄、集镇建设管理;指导重点镇、示范镇(村)、中心镇、特色镇、传统村落等品牌村镇的创建和建设;指导规范农村建房和农村危房改造,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负责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六)管理和指导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组织拟订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措施,组织实施由区政府为征收主体的项目征收具体工作;负责征收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审核征收补偿方案,监督管理征收补偿费用。
(十七)负责全区物业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区物业服务招标投标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区城区房地产项目房屋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管理。
(十八)组织、指导全区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发展的措施、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相关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编制并实施全区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管理规定。
(十九)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责任。负责城市道路、市政公用设施及城市桥梁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修复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地下管网建设及运行等工作;负责城市燃气热力、节约用水、给排水、污水处理及其附属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人民防空工程、消防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海绵城市建设、房地产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十一)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行业企业资质的注册管理及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执业资格的管理和专业技术职称初审;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系统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二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区武装部和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常德市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防办)机构设置包括:办公室、财务审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城市建设管理股、村镇建设管理股、消防工程监督管理股、房地产开发综合管理股、人防指挥通信股以及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股等;直属七个二层事业单位,包括:区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区建筑工程管理站,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区城市建设监察大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区人防工程和信息保障站及区城建档案馆。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单位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农村危房改造、城市建设等重大项目支出预算。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539.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39.3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917.34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62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23.9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区园林绿化处与区住保办分别从我局划转到区城管局与原区房产局。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539.34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539.3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23.9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区园林绿化处与区住保办分别划转到区城管局与原区房产局。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39.2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917.34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62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23.95万元,具体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619.3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36.65万元,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置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44.4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405.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9.76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92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860.6万元,是用于保障单位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其中:污水处理支出720万元,主要用于城区污水处理等方面;小城镇建设20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各乡镇小城镇及新农村建设。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即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为405.1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36.1万元,主要原因是区人防办并入我局以及脱贫攻坚、蓝天保卫战等工作任务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5万元,其中公务招待费12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支出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1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比上年预算增加14万元,主要原因是区人防办并入我局以及脱贫攻坚、蓝天保卫战等工作任务增加。
3、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为32万元,主要是采购公务车辆维修、办公设备以及消防检测设备等。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止上年底,办公用房面积3651平方米、实有公车3台、主要办公设备212台。
5、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为2539.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9.34万元、项目支出920万元(不含财政预留专项项目)。
6、本部门年初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故公开表中未体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项目。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也就是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用品、印刷、水电通信及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公开表格
具体公开内容及数据详见公开表格。